可請管委會出面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進行制止制止而不遵從得報請主管機關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處以四萬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緩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我也遇過這種鄰居:每天晚上11點回家~開始放音樂~放到早上2-3點~~我住在它隔壁~痛苦死了~我跟房東講~房東說我沒忍耐力~我就搬走了~住不到一個月就搬走了~賠了一堆錢~當初我來看房子時~全棟只剩三間沒出租~其中二間就是它的左右~本來住我這間的人~搬到我隔壁間去~大家都想離它遠一點~沒公德心的人到處都有~超沒家教的~父母不知怎麼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