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oga wrote:
若是跑步生或敲擊聲未(恕刪)
真的是這樣, 我去過我朋友家, 他家是在大樓的頂樓, 買的時候上面就有前屋主的加蓋, 因為不好使用就拿來當儲藏室, 我那天就是聽到樓上(加蓋的那邊)傳來跑步聲, 可是當時那裏真的就沒人啊? 我還特別問了屋主那是在鬧鬼嗎? 不過據屋主的說法平常就會這樣, 聲音聽起來像樓上傳來的, 的確未必是樓上的鄰居製造的.
當然, 覺得是超自然現象也不能說不可能, 不過我覺得聲音傳遞的機會大很多, 聲波的傳遞有時候未必符合大家的常理推斷, 我就有遇過某戶離電梯梯廳分明隔個了幾戶, 不過電梯一啟動還真的聽得很清楚的經驗, 但是比他們更接近升降道的反而沒那麼嚴重
kuo_low_dad wrote:...管理人員和警察舟車勞頓,他們已經“忙”了幾個月了...
不是早跟你說了,若非現行犯或有明顯違法違規之事證,不受打擾是你基本的人權,下次員警丶管理員或任何未事先預約的陌生人來按門鈴,就直接手機給它錄下去蒐證,那是你的家你自己最後的私人堡壘,你容許任何人侵門踏戶嘛!?你只是個正常生活的合法公民,請放心法律會站在你這邊的!若是下次警察再來煩你,直接書面聲明一式兩份要他簽收丶不簽就從頭到尾給他錄影,看看警察是”如何對付善良百姓執行公權力”的,若你已明確表明”若無法院基本上認可的明確事證,或是現在進行中的犯罪事實”,你完全拒絕任何形式的”打擾”,包括打電話丶按電鈴丶敲門或任何非主動自願性的交談,假如對方經明確告知卻仍然違反你自由意願執意打擾的話,後續法律責任後果自負;這警察丶管理員(或有機會遇上打算搞死你的對方)都奉上聲明,拒收就大聲唸出來同時錄影,看誰在法律與事證上更站得住腳!

你已經主動盡力自律改善又影響到生活了,但其他人仍然不在乎法與理的話,再退讓就是任人踐踏你的基本人權與尊嚴,難道國家的標準是訂好玩的,尊重基本人權是喊假的!?很抱歉這麼講,在這社會上就是有不少人找盡藉口擴張自我踐踏別人,有些是心理不正常喜歡用踩別人來滿足自己變態的存在感或滿足感,而有些病患明明是自己有病卻拒絕承認與接受治療,否則只要是”正常人”,有什麼不能基於法理情丶面帶笑容當面好好地溝通商量的!?

PS:就實際生活經驗所得到的”教訓”是...萬一遇上存心找碴或一心想佔便宜的,”好好商量”根本一點X用也沒有,那種貨色專找善馬去欺丶人善去騎(並以此為”樂”),不扳起臉提一些”實質的後果”根本沒人鳥,所以實在沒辦法只好先禮後兵,到現在或許是不想再無謂浪費太多的時間,虛偽的託辭大都省了,因為這樣會”更有效率”;一家之主要有勇氣扛得起,信不信由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