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筏式基礎”一樓牆面鋼筋的作法

感謝您的意見
個人從醫學院畢業 從醫學跳到教職 又從公職變成私人補習班
個人宗旨 是相信專業 若不相信專業 即使醫師治好你了 你也不相信
您的意見 個人有機會跟承辦人員討論
因為建築師是我學生的父親 建築工程由岳父家族承包 個人只就電力系統根據自己需要設計
所以才會上一次詢問接地電阻問題 上次已提在鹿港這個小地方 建商建房屋根本沒打室內接地線
所以水電師父也未曾作過 才會依我要求請有承包油庫的同行商借儀器施作 所以才有上次烏龍出現
目前只進到地樑拆模 要過21天才要回填
預留筋長150公分 其中75公分在地樑中 外露75公分 未來會如何接我不清楚 也不去干涉
我在設計房屋已和建築師明確說明我對房子需求及要求 圖面出來也經縣政府核准
還因是補習班的用途 而須接受縣府督察 而非自行要求來的
個人還算擅長醫學及教育 家電中的冷氣 是因要實驗真的省電而功夫去研究 並購買測試之
但對建築是完全的門外漢 所以我只能選擇相信人 相信專業
不過 真正合乎所謂標準施工法的透天厝 到底在哪?
因為依大師所言 大概99.5%的透天厝大概都不合規定 這令人十分憂慮 也給網上諸位大大思考
遺 wrote:
感謝您的意見個人從醫...(恕刪)

請問遺大,設立補習班建物用途與土地使用區分有沒有特殊條件限制?
這我不清楚耶 因為都是由建築師事務所一手包辦 我的地目是住宅區
縣政府需堪驗 也是接到公文才知道 得等許可下來 才能灌漿 鋼筋都晾到生鏽(正常 23天就鏽了)
何況在等待期間還下雨
遺 wrote:
這我不清楚耶 因為都是由建築師事務所一手包辦 我的地目是住宅區......

彰化縣政府教育局規定怎樣我是不清楚,
台北市我住過大樓社區,有一樓鄰居申請設立安親班結果教育局不准,
理由是住家用不能開安親班、補習班......

建築師只管房屋建造,至於工商登記應該不是他們的專業。
ysc_kyy wrote:
彰化縣政府教育局規定...(恕刪)

建築師一定很了解法規啦 連土地規劃是什麼都不知道 怎算遮蔽 容積...
何況都有專門的代書再處理....
有人真的屋子住很久都搞不清楚住多少的嗎?...
kaworu.liu wrote:
建築師一定很了解法規...(恕刪)

建築師對於建築法令相關規定的專業當然毋庸置疑,但是「工商登記」認定標準就未必了,這一塊屬於會計師或記帳業者的範疇,但補習班性質跟一般公司行號又不太一樣,說哪種比較專業那也很難說。

這是完全合法之下要考慮的因素比較多,若不需要合法登記當然就不必傷那麼多腦筋....
會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以前鄰居也是開安親班跟補習班,但土地使用區分只能設立辦公室,當時鄰居就是以「出版業」登記,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都有了,但招生之後不久就被台北市教育局勒令停業,房子空在那邊至今也10幾年了.......
lstar0621 wrote:
看了你的照片...我幾個看法
1.建議筏基不回填...回填會增加基礎荷重
可能由原先補償式基礎變為半補償式基礎
2.地梁施工似乎錯誤.....一般地梁分兩次澆置
上半部地梁應與樓板一起澆置
3.至於牆筋沒預留....真的很吊詭....



1.荷重不是問題,除非到了10tf/m^2再說;另外,不回填的話, 依照那個小小的基礎,頂模怎麼辦??不拆還是做個小開口??而且這樣會犧牲了最重要的使用性以及漏水問題.................

2.地梁混凝土不需要分兩次澆置,一樓樓板可以做伸縮縫,沒人說要打在一起。
立案應該是不成問題 現在我的補習班是承租的 透天還加建滿
一樣可以立案 而現在是從房子設計到規格都是符合補習班的要求
例 : 樓梯需淨寬1.4米 且雙邊再1米高需有扶手

kiNgoFlDs wrote:



1.荷重不是問...(恕刪)


恩...想必K大也是專家
1.以透天厝而言,筏基之承載力可說是措措有餘,但應該回頭想...為什麼此結構技師在設計此基礎時以筏基設計,想必此基地屬於回填層、或較軟弱之土層、或純粹是建商噱頭,若屬於前面兩種,以筏基設計承載力應是無虞,但怕的是沈陷,尤其是差異沈陷,一般建商會把筏基回填,是怕有棄方之問題,就小弟而言,必竟是自己的房子,建議不回填的好。
2.就一般而言,地梁分兩次澆置,基礎版上方之樓板,分為拆模和不拆模。
3.就做結構設計這麼久,還聽到第一次住家樓板有作伸縮縫的,我真的該進修了。但就結構分析或施工上,樓板整片跨在地梁上,我還真的不曉得該怎麼分析,樓板該搭接的位置在哪?我真的不曉得....
ysc_kyy wrote:
建築師對於建築法令相...(恕刪)

一般說來,申請補習班要看申請的類組,如果一般是短期補習班的話,招收六歲以上兒或成人屬教育局管轄,要先申請籌設許可,然後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當然變更的過程中不能違反相關土地的管制規定,但一般來說補習班還算好變更,所以通常都檢討的過,比較麻煩的要設立防空避難室或增設法定停車空間,這時候就比較麻煩,雖然有縣市可以繳納代金,但換算起來都很貴,所以只要變更有卡到這兩項,都比較麻煩。因為補習班屬D-5類組,如原使用強度為較高類組就容易變得過,但原使用屬低強度類組,要檢討的項目就很多,變更使用過了之後,再依各縣市教育局的規定辦理相關立案程序,但如果是六歲以下的話,就屬於社會局的管轄範圍了,這又是另一個層面了。其實,這個仍是屬於建築師的業務範圍,但是因為通常要設立補習班的業者會透過補教協會申請,找專門作這個業務的建築師申請,價格上都是公訂價,沒有什麼利潤,一般的建築師比較不願意碰。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