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1樓將圍牆拆除成停車位之囂張行徑.... 想請問此類問題是否可以檢舉申訴?

黃蓮巴豆 wrote:
如果自己的一樓空間不是 真正的車庫(依什麼法條才叫作車庫???)

自己的空間都不可以停車了~那巷子 公共空間 就可以停 在自打嘴巴嗎??


樓上很多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自己的空間改成什麼都可以,但不能影響原來的使用情形。
所以要改成停車空間OK,但原來圍牆外原本的使用方式不能變更。

簡單講就是偽車庫外的空間,本來可停車的位置仍然可停車。
自己的車進出被擋到的話,看是用吊車或是直昇機都可以,
但就是不能禁止別人停車或動別人的車(當然更沒有資格叫人移車)。

合法車庫有一些法規要配合,不是打掉圍牆裝個鐵門就算數了…如果有把握確定合法的話,
應該要申請變更為合法車庫劃紅線,這樣才於法有據!

另外住家出入口,即使沒有劃紅線也不能停車是對的。
舉例來說,目前很多巷弄一樓,通常是一整片鐵捲門,或有些圍牆改鐵捲門,然後另外有個原始出入口的小門。
簡單講就是只有保障你原始建築所規劃的小門不被擋,只要別人的車不擋到小門,就法來講就有權停放。
至於擋到其他出入口,抱歉…請先證明那是合法的出入口再說!(是合法的出入口就可以申請劃紅線了)

雖然很多一樓的住戶都樣做,大家也相安無事,但並不表示法律上站得住腳,
真的遇到重大爭端或是被外地人惡整,最後要走法律途徑的話,違法住戶會吃大虧的…

以上僅是就法論法,人情事故的部份就不談了…
問題在於那一樓屋主似乎不想讓別人停

別人的車是可以停在巷邊的,那紅線應不是政府劃的吧

別人車只要留電話就可以了

畢竟你車要停室內,就要有叫人移車的心理準備了

畢竟那本來就是大家都可以停的

tommycheng wrote:
樓上很多已經解釋得很...(恕刪)


小弟只能說...您解釋的相當錯誤....

鐵捲門的小門不是給你當啥合法出入口~那是逃生用門

只要是阻礙到人員進出,沒啥東西叫合法的出入口

只要能夠實際證明為他個人私有土地作為車庫,基本上要求設立紅線是有可能的

認然要確認為合法車庫,請查詢一下申請合法車庫申請需要哪些文件

我查詢過,有些資料去哪找都不知道


可能寫得沒有很清楚…

原始的小門指的是原始建築設計圖上的原始出入口,通常就是一般剛建好時看到的單獨大門。
之後圍牆打掉改鐵捲門或是車庫類雙邊對開大門,原始出入口如果沒打掉,相對看起來就像小門或側門。

所以我的意思是只要沒有擋到原始建築設計圖的的出入口,就不能算擋住別人出入。

當然有些是連原始的出入口都打掉,然後連同整片圍牆改成單一個鐵捲門,
然後在鐵門上找個地方挖個小洞當出入口,這種連原始建築圖都改掉的方式,
要合法也可去申請看看...

有不用錢的車位可以停
幹麻要花錢停收費停車格?
誰規定去百貨公司一定要停他的車位
路邊有合法空地可以停免費的
我不相信你還會故意去停百貨公司的收費停車格

在沒有侵犯其他人權利的前提之下
"貪小便宜"一詞太嚴重



sine663 wrote:
先是自行將圍牆打掉的邊線上, 畫上紅線, 不許別人停車於"他們自以為的車庫"前,

不然就是請人移車後, 不停到裡面, 而是直接停在紅線上, 那憑什麼叫我們移車呢?

現在更是惡劣, 有時不管平日或是假日, 直接就將車子斜停在那邊, 他畫紅線不是自打嘴巴嗎!?...(恕刪)

既然是紅線停車直接請警察來拖吊好了!
做人好難~做好人更難!
這種小巷弄
你一去檢舉甚麼的
搞不好就變成消防通道
全部都不能停車囉!
而打掉圍牆的這戶一樣可以停...

飛 力 wrote:
這種小巷弄
你一去檢舉甚麼的
搞不好就變成消防通道
全部都不能停車囉!
而打掉圍牆的這戶一樣可以停...(恕刪)


  如果變成消防通道,老實說也不是壞事,至少發生火災時,不用看到消防車想進家門卻沒辦法的悲劇...

silentocean wrote:
  如果變成消防通道...(恕刪)


嗯嗯 趕快去檢舉好了!! 變成消防通道最好了...這樣就少了更多紛爭..
人車要經過這些巷弄也比較好過路!!

我當爸了 wrote:
有不用錢的車位可以停...(恕刪)


不好意思,,我開的車子剛好很貴,..所以即使是露天收費的停車場我也不會停.
更不會停那不用錢的..因為不用錢的最貴拉..呵呵..
不小心被刮到,A到的話,我一年的停車費都有了..
所以我去百貨公司一定停百貨公司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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