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租的房子有附一個地下停車位
(是房東買的,而不是每一戶都會有停車位,不過我們一起承租下來)
去年另外一名房客停一台汽車一台機車,加上我自己一台機車
總共是1汽車2機車停了一年
今年房客有換人
變成3個房客一人一台機車
但是社區規定一個車位最多給兩張停車感應卡
所以第三位房客都是跟著別人的車進入
比較起來跟車的狀況很常見
一個車位停放超過汽機車總合2輛的狀況也是大多數
昨天晚上有3個朋友要在我家過夜
也是騎機車的
就騎車出去領他進停車場並停放在我們的停車格
所以變成停車格有6台機車
不過完全沒有超出格線
結果今天早上去牽車的時候就看到被貼紙條
幾台機車上被貼說違反了下列規定
1.未依規定停放,佔用車位XXXXX(我們車位)
2.佔用他人車位
3.請停自己車位格子內
4.以貼單拍照存證
//下次鎖車
我想問的是
1.在車位承租人同意下且未停放超出停車格,卻遭遇這樣的狀況我們該如何處理?
2.我有上網查詢了一下,認為我們的停車位可能是屬於「專有」或「約定專用」其中一項,但是我分不太出來
如果是專有那今天這狀況很好解決,但如果是約定專有則必須依照社區停車規定處理(雖然網路上蒐尋不到)
如果依照感應卡申請的條件(一汽一機 或 兩機),是否連我們第三個室友的機車都不能停放?
懇請各位幫忙解答
有2個途徑
1. 修改社區管理規章
2. 跟管理員打好交情
我們的社區管理委員 也是標準官僚 + 欺善怕惡型 可是你跟他反目 他有的是機會刁你
剛搬進去時因為我爸白天人不在他有時會到我們家看電視吹冷氣 或休息
我們社區 停汽車不能停機車 機車有機車位 一個車位只能有一個遙控器
所以我們只好... 苦苦哀求 給他唸個30分鐘 他唸到爽(我心理 XXX 幾百次) 才花NT500 買一個遙控器回家
所謂 "有關係就沒關係
那"沒關係" 怎辦?????????? 就 "搞關係"
平常遇到主動打招呼 偶而繳管理費多哈啦
過節有多月餅 就送他一盒
就這樣 你有問題他會幫你
他真的幫不了你 你也要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