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瓦斯公司???疑似假安檢真推銷!

家人把這張「陽x山瓦斯服務通知」單放在明顯的電視櫃上
山寨瓦斯公司???疑似假安檢真推銷!
看起來似乎有點怪怪的!
仔細一瞧...哇勒~內容的瓦斯公司名稱後面多了幾個字
不只仔細瞧,還真以為是瓦斯公司要派人來檢查瓦斯管路
山寨瓦斯公司???疑似假安檢真推銷!
在明顯處的公司名稱,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用紅色章印蓋住那後面多出的幾個字
讓人誤以為此瓦斯@@@就是瓦斯公司

這是瓦斯服務通知單的背面
山寨瓦斯公司???疑似假安檢真推銷!
雖有表明非天然瓦斯公司.....純為銷售瓦斯器材.....
卻是寫在最下面!

但正面的「開頭」及「在明顯處的公司名稱,用紅色章印蓋住那後面多的幾個字」
似乎有誘導民眾誤以為此「瓦斯服務通知單」就是瓦斯公司發的!

為了確認是否是同一家公司,找出之前的瓦斯繳費單上的電話打去問
陽x山瓦斯接電話的人回說:不是他們公司,陽x山瓦斯名稱只要不同行,依法他們也可用,所以也無法管

這樣的銷售行為,算不算是推銷?
此種銷售行為,是否有鑑賞期?或多久內不合用可全額退費?
是否有大大對此銷售行為有研究?
文章關鍵字
k.k2001 wrote:
家人把這張「陽x山瓦...(恕刪)


台中市是 欣欣瓦斯器材公司 冏 重來正統的都不抓 我嚴重懷疑根本就是 自己又開一間公司..

不過全台灣大部分的都是某個會的相關公司 都是欣開頭的 其他都是民間的

全台灣各地都是主要銷售一種 安全裝置 一般瓦斯行賣1000 這間賣8000 新聞常常出現的詐騙方式
kaworu.liu wrote:
台中市是 欣欣瓦斯器...(恕刪)


曾經把這讓居民會誤以為就是瓦斯公司發的通知單拿去給里長看
希望里長能提醒里民
結果里長只給我...喔喔!嘿嘿!的回應
想當然,他是沒里我囉

這樣的通知單似乎每隔一年就會來一次
且他們上門時間,似乎都挑在家中只剩老人家在的上班時間
印象中, 原版的通知單會有服務人員相片與姓名, 任何費用都是併入下期瓦斯帳單一並收取,
不用掏現金出來


網路上很多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15/today-so12.htm

格式都一樣, 是不是同一家啊
uualex wrote:
印象中, 原版的通知...(恕刪)


還真的格式都一模一樣
應該有一定的關聯性!

且以前是用「陽x山瓦斯管路服務通知」(詳見一位網友的紀錄:http://nature2live.pixnet.net/blog/post/16543614
現在更大膽,直接就用「陽x山瓦斯服務通知」,去掉了「管路」這2個多出的字


且在明顯處的公司名稱,以前也有用紅色章印蓋住那後面多出的幾個字,但還看的到是寫著~陽x山「瓦斯管路企業社」(詳見一位網友的紀錄:http://nature2live.pixnet.net/blog/post/16543614
現在則是紅色章印蓋幾乎完全掩蓋住後面多出的那幾個字,意圖用掩蓋造成混淆的行為更是明顯!


也查到類似的行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終於有反制的動作
欣桃瓦斯管路設備行誤導民眾罰20萬元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0700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98年8月26日第929次委員會議決議,欣桃瓦斯管路設備行(下稱被處分人)藉瓦斯管線安全檢查名義,誤導民眾認其與所屬轄區天然氣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以達銷售超流量遮斷開關之目的,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除命其停止前項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被處分人於97年12月9日派員至檢舉人住家聲稱進行安全檢查,並以瓦斯漏氣嚴重為由推銷超流量遮斷開關(即瓦斯遮斷開關),惟事後檢舉人才得知被處分人與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當地供應導管瓦斯事業)係屬不同事業,因而認為被處分人假冒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名義以推銷其產品。
公平會復表示,被處分人係以販售超流量遮斷開關商品為業,卻故意選取與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相類似之名稱,印製及使用極易使人誤認之服務通知單,使民眾誤認被處分人與所屬轄區天然氣公司為同一經營主體,並假藉安全檢查之名行銷售之實,其整體行銷方式為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核屬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

一個地址, 多家公司登記, 應該很常見, 應該也沒違法~

所以~都交代家人, 只要沒求證, 都不給開門啦~
這是上個月底的新聞,也許可做為不知情下付款安裝的人,退貨和投訴的參考!

闖門硬換遮斷器 索價1萬2
http://www.udn.com/2009/9/28/NEWS/SOCIETY/SOC4/5162615.shtml
【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楊德宜/專題報導】 2009.09.28
「不裝瓦斯遮斷器,氣爆火燒房子沒人理你」,龍潭鄉八旬謝姓婦人,3年來連續遭新竹市某家瓦斯器材行業務員強闖住處,對方逕自更換瓦斯遮斷器,還出言恐嚇住戶「不裝會氣爆」。
謝姓婦人說,她以前白天不鎖門,多年前遭強行安裝瓦斯遮斷器,對方索價1萬2000元,最近疑似同一家瓦斯器材行業務員再登門推銷,她都不開門,7月下旬一時疏忽,突然出現3名推銷員,把原本裝的遮斷器硬扯掉更換,她回房拿錢,歹徒就衝進來搶走皮包,她難過到不想活了。

免費維修騙開門
其實,不只老婦人有此困擾,連熱鬧市區的社區大樓經常也接到「瓦斯服務通知」傳單,單據自稱是天然氣公司,要免費到府維修天然氣管線。
社區林姓受害人表示,瓦斯檢修服務通知書就放在信箱內,他詢問社區管委會,管委會也不清楚,只知道每戶都有傳單,果然,有瓦斯公司員工模樣的人上門,還煞有介事地進行漏氣偵測。
林先生被對方告知:「你家的天然氣線有漏氣現象,這是管線老舊造成的,全面汰換太貴了,不如裝個遮斷裝置,就可以避免氣爆。」一組數百元的遮斷器,竟被索價5000元,當場變成冤大頭。

有猶豫期的權益
縣議員魏雪卿說,這集團都是鎖定住在偏僻郊區的獨居老人,比較好下手行騙或是恫嚇,最惡劣的是強闖民宅推銷,賣的瓦斯遮斷器還是二手貨,索價高得嚇人,「謝姓老婦嚇得3年沒用過瓦斯,都用電鍋煮飯」。
桃園縣消保官簡秀蓮表示,不管是專人或遞單推銷瓦斯遮斷器,都屬於「訪問買賣」,消費者有一星期的猶豫期,即使不小心安裝了,7天內不用說明理由,都可以反悔,消費者記得要記下對方公司正確名稱、電話、住址、服務員的名字,一反悔,馬上用書面通知(如存證信函)告知「我不買了」,記得要留下反悔的證據,限期要對方拆回物品還錢

強裝構成強制罪
消保官表示,如果對方不理,馬上投訴桃園縣消保中心,公平交易委員會曾有案例,對方假冒名稱相似的「天然氣公司」,魚目混珠,該惡劣瓦斯設備公司就被公平會重罰20萬元。若消費者拒絕裝設,銷售員仍強行裝設,可向警方報案「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警方說,這類推銷行為不構成詐騙,「但沒經過同意,違反本人意願,構成強制罪」,且威脅不安裝會發生氣爆等嚇人言論,構成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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