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上
A. 有的社區挪用的多 想要隆重
B. 有的社區挪用的少 意思一下
C. 有的社區挪用0元 只擺桌子燒紙桶 讓想拜的人自己花錢自由發揮
請問這種事項有法律或建築法規可遵循嗎? 感覺上若社區大部份委員都很重視習俗 就強制 (A).
而且會分公共基金, 車位管理費,清潔費 .... 等項目
公共基金是「專款專用」的,只有住戶大會決議或社區重大維修可以使用
要支出就像政府預算一樣先編列,住戶大會通過才可以動用
因為要動用「公共基金」不容易,所以另設一個帳戶
供管理委員支付一些小額日常開支及收入
所以雖然你繳一筆管理費,但應提部份放到非公共基金的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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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區也許只有一個「公共基金」專戶
如果依法委員去動用「公共基金」卻沒有事先取得住戶大會同意
是可以用「挪用公款」來告的,因為民俗信仰與社區維護無關
這樣的設計是防止有人捲款(銀行或信託單位只按住戶大會項目支出)
但是如果不是「專戶」只是挪用「社區經費」
那應依民俗信仰意思一下,也不算挪用
su400 wrote:
大大會用「挪用」的字...(恕刪)
"若對社區的各種管理事項有意見,建議最好是盡量參加管委會,或者至少開會時去一下、關心一下"
您說的對, 所以我常寫意見表給總幹事, 開會時也有去關心一下
開會時, 除了委員外, 只有我一人, 常覺得人力單薄, 如果任何想法與六位委員不同, 就被否決
針對這個事情 我也和其他同事聊過 不同的社區有不同的作法
我只是提議能否用較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處理此一事件
要拜的人我們絕不禁止讓其自由發揮 不想拜的人也不強迫任何形式上的參與贊助
個人期望 - 社區經費應該朝向能省則省 免得將來維修時經費不夠
個人曾想一一親自拜訪各住戶 倘若大多數比較喜歡應依民俗信仰意思一下 不會覺得自己的管理費被坑掉 那我便尊重多數人的意見 只是主委與總幹事聽到我的想法非常不滿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