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家(和平國小附近)昨天遭小偷闖空門了,損失了兩台46吋電視,音響,現金和外幣,金飾,汽車等,損失約數十萬元,災情慘重。警方有抓到一個據稱是替主嫌保管贓物的人,取回了一些小東西(不包含上述的失竊物)和竊賊偷走的老車。想請教大家,如果對警方稍微關心,找點關係(父母親背景在地方政教上也還算是有點身份地位),是否在小偷銷贓前尋回失物?
在我家附近耶..我家在之前的屠宰場旁...警方很怕大案..幾十萬元以上的竊案通常都希望能小處理..可是目前破案了..他們會很樂意的去處理這個案子..不過你失竊的東西..或許對他們而言無所謂...不用到施壓...請議員或是立委來``關心``之後失竊物的尋回...請用``關心``的態度...呵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