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主委 規避委員會的監督 逕行發包工程 這樣合法嗎??

我們是一個老舊社區
目前在公共區域內有些走道和地下室停車場 因為年限和地震有所坍塌
故在八月初時 主委邀集社區住戶推薦優良施工廠商 未果
在八月二十三日召開會議 因社區委員不足開會人數流會 金額:52000元
但我(本人為委員之一)已和主委告知 在廠商沒有經過比價和施工細目相關資料是不可能會有人同意的
請趕快補齊資料再行討論
在八月三十日相同修繕議題在召開一次會議 金額:52000元
廠商報價資料依舊不變,一樣不清不楚
連同其他委員和住戶也是要求主委趕快要廠商完成報價,比價,和施工細目相關資料提供
在九月一日 廠商過來施工 金額:75000元
主委突然使出大絕招 逕行發包工程 宣稱"緊急"來規避監督
最重要的是此一坍塌維修工程 被明顯切割施工 以達到"社區規約內賦予主委十萬元的緊急運用的權利"

地下室和公共區域走道的坍塌少說有兩年以上
之前住戶要求維修 主委說沒經費
現在主委要維修 以動用緊急款項規避委員會的監督

個人認為太扯了
這樣的做法合乎流程嗎??
合法嗎??

請大大們給我建議 要如何制止
萬分感謝
請財委不要撥款、叫守衛不要放行、讓他再續任一年並且大家擺爛
vicent_hsu wrote:
我們是一個老舊社區
...(恕刪)
故在八月初時 主委邀集社區住戶推薦優良施工廠商 未果


和本社區相同 , 有先公告請廠商報價 , 住戶都迷意見

主委去找人來做 , 馬上有人放馬後砲..................





有給職的管委會嗎 ??? 迷錢請總幹事的社區???

迷有錢的話 , 主委已經佛心來的了

本社區的主委是用抽籤的 , 爛缺迷人想做

就是因為一些以為繳點管理費 , 就以為自己是大爺

什麼都要管 , 什麼都他最行 , 叫他出來做 , 又變縮頭烏龜一支



我們社區是無給職的
但是對主委有水電其他的補助
另總幹事是他媳婦掛名實際是主委在兼 一個月有兩萬一左右吧

遇到了這種事 大家都不願意
我已經有貼公告出來表示異議 請他解釋

如果在擺爛下去 我看那真的就玩完了

不過還是想知道 大家有什麼看法
感謝

爛阿 就讓你們社區爛下去

誰要管你們阿~~

身為委員 請問你做了甚麼?

只要求別人 把廠商資料準備好 給你們審查~~

身為管委會委員 爲何不幫忙找廠商比價??

只會閒閒等別人做好

"八月初時 主委邀集社區住戶推薦優良施工廠商 未果"
"在八月二十三日召開會議 因社區委員不足開會人數流會"

有誰在關心????

社區出事 主委是管委會代表人 請問 妳代表什麼???

如果永遠只抱著扯後腿的心態 ↓

"個人認為太扯了
這樣的做法合乎流程嗎??
合法嗎??
請大大們給我建議 要如何制止"

卻不懂如何加入協助幫忙解決問題~~

那麼這個社區 就讓他爛 誰管你們死活!!
vicent_hsu wrote:
我們是一個老舊社區目...(恕刪)


感覺這大樓管理真是很鬆散~
坍塌感覺很大條的事可以放了兩年也沒處理個結果...
公共事務都沒啥在關心~
我的部落格 *桔子本舖* http://blog.xuite.net/jyi.shieh/jyi
別的不談 ,那位總幹事有照嗎?

"社區所僱用社區總幹事若未取得管理服務人證照,則社區管理委員仍然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文內,經查證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勒令其停業或停止執行業務,並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拒不遵從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總幹事 看起來是 "無照"

我身為委員作什麼
只要有開會 我一定到 除非出差
社區住戶們提出的的建議 在會議上提出 並尋求解決方式

我知道主委包含其他委員都是無薪 也都是熱心的住戶
但是 有給薪的 總幹事不是請來睡覺的吧

我不知道shuai 您寫了那麼多 請問建議是什麼
如果要給它爛 我就不會上來發問了
我不清楚您指的"扯後腿"是什麼意思??
請您指教指教~

主委對外是社區的代表人
但對社區內部的任何事項 不代表什麼事都是可以主委一人做主就可以
那這樣委員會不是如同虛設
不是這樣的嗎??
既然 版主有心要管 爲何不會自己再去找廠商來比價??

結果 處理的方式 卻是要別人 趕緊把廠商資料補齊 再行討論??

總幹事 無能 身為委員的 可以提議 廢除總幹事~

前提是 每一位委員 要能分擔各項事務~~ 不是只會出一張嘴!!

雖然主委在鑽法律漏洞

但是 委員以及住戶的冷漠 還有只想出一張嘴的心態

才是造成這種狀況的主因!!

扯後腿 指的就是 這個坍塌的問題 已經拖很久了 姑且不論 爲何會拖到2年

至少現在主委要出來處理!! 但是 當有人出來處理 要修復了 卻有人 用各種原因 去阻止 這就是扯後腿!

版主你的問題 只有如何阻止 你卻沒有辦法可以替代!!!

主委 若是跟你回應 "好 都不要處理了 以後有事 你負責" 看你如何回應!!!

"主委對外是社區的代表人
但對社區內部的任何事項 不代表什麼事都是可以主委一人做主就可以
那這樣委員會不是如同虛設
不是這樣的嗎??"

沒錯 你們的管委會 講難聽 就是如同虛設 嚴格說來 不是社區管理委員會 而是審查委員會

爲何如此說?

因為 沒有建設嘛!!! 只有主委可以找廠商嗎?? 那其他人呢??? 其他委員呢?? 爲何不去找??

還是只想等別人找好 再來投票表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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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解決這個問題~

請你自己先找其他2~3家廠商進來估價

在此同時 大家都是鄰居 打個電話 給你那擔任主委的鄰居 跟他說 你有請其他廠商進來估價了

先不要施工 如果逕自施工 將發存證信函 依法辦理

另外 看看你們是不是有住戶規約~ 如果有 看看裡面有沒有針對廠商施工需有三家比價的條文

如果沒有 那就沒輒!!!

只能用道德勸說的方式 跟主委談!!!

如果有 才能發存證信函!!

既然都等了兩年了 再等一兩個月 也不會 影響多少!!!


板大的社區 , 還有錢請總幹事

那主委就輕鬆多啦 ~ 多半只要出張嘴

我的住家和店 , 是同條馬路, 不同社區 , 斜對面的距離而已

住家這邊有總幹事[24小時保全] , 管委會權力也大 , 做事較週全



而店面那個社區 , 只請得起[一個]白天 8小時的守衛

主委什麼都要自己來 , 管委會迷錢迷權力 , 住戶把主委當狗使喚



地下室和公共區域走道的坍塌

如果出人命的話 , 管委會也有事 , 準會被當事人告到死為止

我打死也不要當主委 或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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