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晚上下班回家,
就聽到樓上兩個小孩跑跑跳跳,很歡樂的樣子,
大概從回到家晚上7:30斷斷續續一直到12:30或1:00,
一開始我寫紙條貼在他家門上,
後來直接敲門溝通兩三次
最後幾次是直接開窗戶對著樓上破口大罵,
衝上去踹門準備幹架....
(多年苦練的如來神掌終於要派上用場了!)
精神快崩潰了~
也請管理員警衛講過了,而管委會的話....我自己就是主委...

最近看見一篇新聞,類似的情形法官判樓上需賠償13萬的樣子
因此我想先蒐證,之後決定真要提告的話可以用
但是我用手機錄影一直錄不到聲音,貼著天花板可以嗎?
(用錄影是為了證明時間)
或是其實我不用蒐證也可以?
感恩,懇請幫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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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更新)
前幾天有記者大哥寫了訊息給我
他說其實除了報警,
向電視新聞投訴應該是最有效的辦法!
心裡想想,這真的是最快最有效的
這裡有許多鄉民的遭遇一個比一個慘
越慘的越有新聞價值
大家試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