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一棟民國65年蓋好的房子(含地),地坪約20坪,因為房子老舊所以打算整個打掉重蓋.
計畫是興建3樓半的屋型.

這間是巷子內的房子,兩旁與對面皆有住家,道路寬約6米.

附近住戶推薦一位承包商,接洽了兩三次,也打算交由他處理.

最近再看日子要先把舊房子打掉,還有順便討論簽約與後續部份的問題.

我想自擬一份契約,用以保障自己與隔壁住戶的相關權益,請問我該注意哪些事項?
還是哪裡有相關契約格式可以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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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請建築師申請建照,有請建築師自然會替你規劃發包合約事宜.不要蓋違建,合約沒法律保障,先不要拆你可有修建及增建及改建可請照,看你基地面積新建是難付符合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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