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社區有明訂住戶規約,"不得畜養兇猛動物,飼養寵物以溫馴動物(例如:狗,貓,兔子等)為限,並應裝籃或扣帶攜行通過公共場所。
今天傍晚,我是真的被嚇到了。中庭的燈還沒有全亮,經過迴廊就被一隻從轉彎出衝出來的狗嚇一跳,過了10秒鐘飼主出現了,我告訴她社區有規定養狗要拴,她當沒聽見就趕著狗去大廳。
這不是第一次了,反應物管也沒用,管委會也貼過兩次告示在電梯裡,她就是不當一回事。
我不知道她住哪一戶,所以抓不到。物管的管理人員擺明著不敢得罪住戶,只說會反應,然後不了了之。
我知道不是第一次,是因為去年某一天在一樓大廳聽到一聲尖叫,然後看到一位太太拎著菜衝出來,後面跟著的就是那隻狗和那位狗主人;當場那位太太嚇到臉色發白,但那位小姐一樣當沒事,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順便夾著幾句不太客氣的話"不就是隻狗,大驚小怪"。
喜歡狗的人還是養狗的人或許覺得自己的狗很可愛沒什麼好怕,但這是公德心的問題。
有人不喜歡狗
有人怕狗
這些飼主,要怎麼讓他們能夠約束自己的行為遵守住戶規約,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