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 我家將電分接給巷口的檳榔攤(違建無門牌的小鐵皮屋)沒幾個月被台電說不能這樣給人接 因為是營業用電 而我們家的電是住家用電的費率因此 檳榔攤就以我家的門牌跟電費單再去申請一支電錶掛在我家牆上(電錶是檳榔攤的名字)現在我家房子因為一些原因要拆掉 也要去廢掉門牌請問我家房子拆掉並廢掉門牌 當然我也會將我家自己的電錶廢掉那檳榔攤的電錶還能繼續使用嗎?(前幾天檳榔攤已先行將他的電錶自行移開我家房子上 移到旁邊的柱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