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裡的頂樓住戶真的把樓頂的陽台當成他家的一樣

不但通往陽台的樓梯上堆滿他各項的雜物

還在加裝個鎖 變成要打開還得要問過他一樣

管委會也好像漠視不管

請里長管區來也是皮皮的

看準我們不會一直針對

每次都是之後就依然如故

不知道有什麼好的解決方案
依民法第821條提起返還共有物訴訟
加鎖堆雜物不是違反消防法規嗎? 直接檢舉就是了
台北市許多舊公寓都有這種現象,我台北市的老家樓上也是如此且也是上鎖.
真不知道如果哪天失火,無法開鎖的住戶們該怎麼辦呢?
曾經找違建查報隊與公寓管理科,似乎沒有好的結果,
也許是因為我只是一般的老百姓吧?! 哈哈...
新北市也很多這種的
我家也是五層樓舊公寓
五樓住戶直接頂樓加蓋 住的可開心的咧!
頂樓平台根本不會有人想去 也不方便去...
拍照檢舉阿
你只到村長沒用拉
直接找會罰的他才會怕
不要直接跟他起衝突
反正他也不知道是誰檢舉他
你去跟他抗議最後他知道你檢舉的還會括你的車,破壞你的東西勒
你就偷偷拍照
註明時間 寄到貴市長/縣長信箱 即可
一個禮拜不回復 再送一次
送了三次 就差不多罰單會下來了
GG聖 wrote:
依民法第821條提起返還共有物訴訟

沒錯,直接訴諸司法。這官司你一定嬴,他一定輸,且訴諸司法就不會怕投訴被和諧掉
(其他網友建議檢舉、寫信給縣市長,都不保證對方一定會處理)

這種事不心必客氣,不然等你家樓下大火想逃生卻沒路時,再靠北就來不及了。
魚竿遊 wrote:
還在加裝個鎖 變成要打開還得要問過他一樣
...(恕刪)

要嘛別鎖, 大家都可以用
不然就一人一個鎖, 大家都別用

魚竿遊 wrote:
我們這裡的頂樓住戶真...(恕刪)


告就對了, 有甚麼好講的哩.

你必贏的啊~

之前有人告贏, 法官還判長期占用頂樓要付租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