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樓地下停車場有一些亂沒公德心的喜歡把機車騎下去然後放在不屬於自己車位的地方這些機車可以請環保局或警察局來開單嗎?因為管委會有貼單子但他們不理又暫時不想去動他們車子怕會有糾紛我們地下停車場是規定說自己的格子內放機車汽車都OK但格子外不行請有經驗的前輩分享一下意見~
一般的作法,因大樓地下室屬私有空間,由大樓管委會擁有管理權責,所以不管是格內或是格外,只要確定該位置不屬於停放人所有的話!保全人員應加另一道鎖,將他鎖住,並貼通知單,請洽管理室申請開鎖,並簽切結書,保證不再亂停後,給予開鎖,不遵從就請管理室的保全報警處理囉!若發飆的話就更好處理了,不是嗎?您可將多餘的大鎖,免費提供給保全暫時使用,可加速作業的開始!
地下停車場是你們住戶的共同空間,警察和環保的無法去管,這只能靠管委會處理,我們這也是貼單告示沒人理,但有次管委主席換個較強硬的住戶當,他直接把警告單貼在亂停車的車殼上還用透明膠布封上.....那次之後就那年就沒人敢亂停了..但是次年主委換人當.又開始亂停了......
wepinlin wrote:一般的作法,因大樓地...(恕刪)保全人員應加另一道鎖,將他鎖住,並貼通知單,請洽管理室申請開鎖,並簽切結書,保證不再亂停後,給予開鎖,不遵從就請管理室的保全報警處理囉! 這會被告喔!這涉及妨害自由。
抱歉,把這篇推上來小的遇到的是,管委會劃完格子後其中一格讓小的停車不易管委會便取消了那格,在地上用紅漆劃了大大的叉並在牆上貼 "此處非停車格,君子請自重"結果有一位不知是不識字或不要臉人士依然故我小的也在想辦法中這種事應該發生在很多社區不知哪位大大能提供點想法,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