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因為瓦斯管老舊有外漏現象(外漏部分判定在公社區域),瓦斯公司建議我們遷明線
社區的瓦斯管線是集中處理,從瓦斯管線到房子裡,得經過公設
因此,社區總幹事不答應我們施作,宣稱得經過管委會討論
總幹事的考量我們能理解
但,家裡面已經2星期沒有瓦斯可以使用
請總幹事提前管委會的委員們討論,他說得等等下一次會期
我該如何申訴呢?謝謝
(這點請其他更厲害的人幫忙查一下)
但是如果建設公司要申請裝設天然瓦斯管線時
最近十來年的新建築如果要用天然氣的話
天然氣管線的管線配置一定是建商用"戶外管線配置"圖示
瓦斯公司才願意連接到這個建築物
美國有正式的法規 2012年版的 NFPA54
(the safe installation and operation of fuel gas systems
and gas piping systems) 將要求強制設戶外管線
台灣的各級政府與公家機構對建築物的要求也是採"戶外管線配置"
引用法令 未知?
目前新建築都是要求戶外管線(我想即使連帝寶也是如此)
只有老舊建築因為當初要求美觀才用暗管方式施設
只不過用暗管施設的天然氣管路萬一漏了就很慘
一但滲漏不但很難抓漏又有漏氣會聚集在某處容易造成危險的問題
以上為我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