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自家門口有2顆變電箱,隔壁鄰居停車場出入口也會稍微被擋到,經台電人員現場勘驗,說明其距離住家有120cm遠:"符合法規"說明當初建設公司有簽同意書同意於此處設置:"符合法規"於是若要遷移需自費,請問真的就拿這兩顆變電箱沒轍了嗎?謝謝!
smallfon wrote:里長出面鄰里連署也抵不上台電內部流程. 感謝smallfon兄的建言,不過畢竟這排都是透天厝,連署起來,感覺人數應該不會太多...@@...(鄰:關我x事...><)sophie77 wrote:要找地方民意代表幫忙連署沒啥用 要改民代啊?我是有先跑立委服務處處理過一次,但特別助理來跟台電會勘後,似乎也被台電給唬得一愣一愣...台電放的大絕,就是當初建商有簽一份同意置放書......(...)弟自家門口和隔壁鄰居車庫大門僅隔一牆,這兩顆變電箱就種在這片牆前120cm處...這樣怎麼看都不像是要"自費"的條件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