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自家門口有2顆變電箱,

隔壁鄰居停車場出入口也會稍微被擋到,

經台電人員現場勘驗,

說明其距離住家有120cm遠:"符合法規"

說明當初建設公司有簽同意書同意於此處設置:"符合法規"

於是若要遷移需自費,請問真的就拿這兩顆變電箱沒轍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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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出面鄰里連署也抵不上台電內部流程.
有的等.......

smallfon wrote:
里長出面鄰里連署也抵...(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要找地方民意代表幫忙
連署沒啥用
smallfon wrote:
里長出面鄰里連署也抵不上台電內部流程.


感謝smallfon兄的建言,

不過畢竟這排都是透天厝,連署起來,感覺人數應該不會太多...@@...(鄰:關我x事...><)


sophie77 wrote:
要找地方民意代表幫忙
連署沒啥用


要改民代啊?我是有先跑立委服務處處理過一次,

但特別助理來跟台電會勘後,似乎也被台電給唬得一愣一愣...

台電放的大絕,就是當初建商有簽一份同意置放書......(...)

弟自家門口和隔壁鄰居車庫大門僅隔一牆,這兩顆變電箱就種在這片牆前120cm處...

這樣怎麼看都不像是要"自費"的條件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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