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前院私有空地大約7坪 想搭合法採光罩不知是否有人有此經驗 ?查過縣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八條 本法第十六條規定得免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如下:二、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面積在四十五平方公尺以下,簷高在三.五公尺以下者。三、鳥舍、涼棚、容量二公噸以下水塔、本身高度在六公尺以下之廣告牌、廣播塔或煙囪或高度在二公尺以下之圍牆者。以上的意思 是不是可以不用建築師設計, 自己就可以跑雜項執照的程序呢 ?
歐里肯 wrote:家裡前院私有空地大約...(恕刪) 建議還是找建築師處理,我認為應該是要申請建造執照,且不單是檢討採光罩本身,在一宗基地內的建築物都要檢討,且還有綠建築檢討的問題,二維條碼上傳的問題,這些有點複雜,所以建議還是找專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