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心請教 - 租屋處漏水導致的損壞賠償問題

各位先進好:

小弟有一友人於淡水租屋,該屋為新成屋,屋主自己沒住過
原本朋友住得好好的
幾個月後,在前幾天早上醒來時,赫然發現屋內淹水
觀察後發現是屋外的雨水經由"開關箱"滲入
而滲入的雨水造成了傢俱受潮,和最重要的 樂器 的損壞
最寶貝的豎琴以及木吉他已經泡水淹壞了...
朋友在驚嚇難過之餘,有將滲水情形及損壞的傢俱、樂器拍照存證
在聯絡過屋主後,屋主表明他也不知道會漏水
並把責任全推給建商

目前的狀況就是屋主表示無法負責,要賠償就找建商

目前朋友已經趕緊搬離那裡
畢竟水是從開關箱滲入
萬一造成電線走火或漏電,真的很危險
朋友並不想走訴訟一路,畢竟很麻煩

請教大家
1. 遇到這種情形該怎麼處理?
2. 到底該找屋主還是建商賠償呢?
3. 若屋主或建商不願處理,該怎麼辦?

謝謝大家!
Steve28 wrote:
畢竟水是從開關箱滲入
萬一造成電線走火或漏電,真的很危險
朋友並不想走訴訟一路,畢竟很麻煩...(恕刪)


聽那房東在扯,只是推拖!當然是找屋主,租賃合約內只有這雙方,没有第三人。

房東得先賠,不用管建商是否賠房東,一碼歸一碼。
房東損失部份,他再去找建商賠。


房東耍太極,當然是走法律途徑。

第十、二十條夾去配,一般定型化租約都有這兩條,裡頭已說明了房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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