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糾紛,家人因為不懂法律被欺負...請問法律問題

大家好

我姨媽家因為漏水問題...跟樓下鬧得不可開交

雖然是我們漏水..但是去年的時候就有請水電來家裡施工花了幾萬塊..

還有一次我阿嬤過世辦喪事,對方帶著工人就一定要衝進家裡看漏水...真的很扯

結果就在昨天,突然收到法院的訴訟信

連存證信函都不先寄!

內容寫說 我們對漏水問題置之不理.....然後求償之類

整個很傻眼

而我們也都是鄉下人不太懂法律


想請問的問題

1. 對方要求賠償,不知哪弄來的估價單...項目也不明只知道開價3.9萬!

請問我們要怎麼知道對方這要求的賠償合不合理?

不然感覺只是瞞天開價

2. 第一次法院的簡易庭傳喚是否一定要到?

如果不到法官會一次就判嗎?還是要等下一次傳喚?

3. 對方的證據就是照片+損失的估價單

我們合理懷疑屋漏可能是公共管線...畢竟之前已經修過一次了

因此想要請技師來鑑定,但很擔心這鑑定的費用是否一定要由我們來付?

畢竟對方也沒證據一定是我們漏水啊!


謝謝大家...


閒著 wrote:
大家好我姨媽家因為漏...(恕刪)


有時是公共管路或別家的管路漏水
他會誤以為是你家

這需要時間去找原因
除了少數狀況之外
在台灣法律是講證據的
既然對方認為是你家漏水
那就要提出你家漏水的證據了
至於鑑定的費用
如果是他們找的當然是他們要先出
等鑑定結果出來
如果真的認定是你家漏水
在求償項目中
應該就會多出一條鑑定費用來
至於法院的簡易庭
建議是要出席
最好要有法律專業的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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