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連棟的透天磚造房屋
跟左右都是共同壁
最近想要重建
位在台北市
土地使用分區是商三
面寬約5公尺
深度約22公尺
前面為約12公尺的道路
後方則是三公尺的巷道
土地是分成兩塊
臨路的那邊有約20平方公尺是做為騎樓用地
這樣如果想要重建的話
一層最大可以蓋幾坪呢(含陽台)?
前後左右需要退縮嗎?
麻煩版上高手為我解惑
謝謝!
將土地區分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兩大類,
而第13條,又將非都市土地區分成:
[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
[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等10種.
在第15條中,有更詳細的將非都市土地區分成18種,(以下節錄常見的前7種):
一、甲種建築用地:供山坡地範圍外之農業區內建築使用者。
二、乙種建築用地:供鄉村區內建築使用者。
三、丙種建築用地:供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
風景區及山坡地範圍之農業區內築使用者。
四、丁種建築用地:供工廠及有關工業設施建築使用者。
五、農牧用地:供農牧生產及其設施使用者。
六、林業用地:供營林及其設施使用者。
七、養殖用地:供水產養殖及其設施使用者。
至於甲種建地.乙種建地,丙種建地,丁種建地之不同,
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還有列出
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一、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二、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六十。容積率百分之二百四十。
三、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四十。容積率百分之一百二十。
四、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百分之七十。容積率百分之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