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搬入一個新社區,
以前是住公寓,沒有參予過管委會的事務,很多事情不太了解。

社區管委會成立不到一年,
我們有請一家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社區的管理,
人事編制有一名總幹事、一名秘書、二個哨點的警衛,
每個月社區付給管理公司約三、四十萬的費用,
我認為既然管理公司已收取管理費用,
這些工作人員的支出應該由管理公司自行負擔,
例如電話費、網路費、辦公用品等等,
最近覺得這些支出金額有點過高,疏於控管,
我想如果由管理公司自行負擔這些費用,
應該就不會有浪費的情況。

請問有經驗的板友們,
這些行政費用的支出是如何管理的呢?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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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你們簽訂的契約吧....,契約說誰出就誰出,沒話說。契約外的還是要有書面協定為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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