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因是因為收到3月的電費帳單,發現只有基本費,40度,問題是我這幾個月都在家,怎麼可能沒用電。
當下我就了解到,為什麼1月的電費帳單,會高達 948度 2601元(原本以為是天氣冷,暖氣開太多)。

因為抄錯了、抄錯了、抄錯了、抄錯了




這下可有趣了,這些年我的用電量,隨著換裝分離變頻冷氣,一年開的比一年多,電費是一年比一年少。
為此,我還去將100年101年的帳單挖出來。平均 1月帳單的用電量是是 1月3月帳單總合的 40%
因為以這次4月個總計 968度計算,1月帳單應該只有387度電,3月帳單,581度
所以重新計算一月的帳單應該是 (387-240)*2.68 +240*2.1 =897.96
三月的帳單應該是 (581-240)*2.68 +240*2.1 =1417.88 合計2315.84 已經超收 285元
再加上 1月帳單的 25% 競賽折扣 及3月帳單 20%競賽折扣(去年同時期用電547度792度,比去年同時期少20%以上)
通通加一加才1808元,台電現在已經超收我 793元
如果我三月帳單一個不查去繳了84元,總共會被台電超收 877元
※如果電費異常,一定要去看電錶,抄錯一次,可能讓你損失慘重。
剛剛已經去台電申訴了,看看多久能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