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並未透過仲介,當時委託仲介簽一般約,後來買方自行找上我,由我們自行委託代書處理過戶,
「依現況交屋」,並告知買方頂樓油漆會剝落,防水層需重做等,買方也同意,並於交屋當天全室搬空,並未重新粉刷完全未遮掩屋況,只餘拆不走的裝潢,當天代書也當場請買方確認屋況有無問題,買方也說無問題,現已過了六個月,賣方告知有多處璧癌現象,他們入住時就是這樣,他們也沒裝潢也沒粉刷,我是屋主我該如何處理?
kinkifanada wrote:
我們並未透過仲介,當...(恕刪)
合約上的建物現況確認書內容有記載該事項?買方有簽名嗎?
現況交屋不等於賣方可以隱瞞自己已知的問題不事先告知。而是據實告知買方後,賣方不做任何修繕或變動,由買方據此現況資訊考慮而出價,自行負擔修繕成本。所以賣方若隱瞞自己已知的資訊,買方事後會求償(要求減價)也是正常的。
感覺上像是彼此對描述現況的名詞認知不同,你這邊認為「油漆會剝落,防水層需重做」就是已告知壁癌事實,而買方則對這句的嚴重程度認知不同,認為沒到壁癌的程度,所以出現壁癌認為你有隱瞞。
另一種可能是買方購買後,狀況在半年後惡化,與交屋時狀況差距甚大,因此認為你事前有簡單施工遮掩隱瞞的可能。建議你先瞭解目前的狀況到底是如何,如果和交屋時確實差距很大,因為只有半年,我是認為付部分工程款然後就此一次性解決(這裏所謂的解決是雙方白紙黑字寫明往後新出現的問題修繕皆由買方自行承擔)也不見得不行。
除非是海砂屋且有解約條款,不然一般的壁癌不是解約要件,小錢能解決的事也通常也不是大問題。現在有可能是因為交屋後短時間出現而且可能有認知差異問題,先弄清楚問題,然後雙方能(白紙黑字)談好條件一勞永逸解決就好。
補充:有交屋當時的照片和現況比對,讓網友們客觀來看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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