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房子自六月份起 已經沒有住人!!小弟的房子是大樓裡面的二樓!!以前是下大雨 公共管線排水不急 所以屋內淹水 而且淹到走廊 電梯 樓梯到一樓!!後來變成下小雨 室內淹水最近幾天 是樓上用水或是洗澡 室內就會淹水 而且淹到公共走廊 沿著樓梯到一樓大廳所以 管委會各主委 和 大樓管理公司 受不了 紛紛打電話給小弟要求通水管可是 10/16星期三 邀去 市政府調解請問 應該 先讓管委會通水管嗎???還是要等到調解結果出來???請問各位大大的意見!!!!
請問調解主題是什麼?如過確定是公共管路我想你應該是贏不了,公寓大廈管理條理請去看一下,如果是索賠這應該也跟通水管無關吧!另外補充一下:通水管也不是你的責任,是管委會要處理的shortman wrote:小弟房子自六月份起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