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未來要住的地方是公寓頂樓,
想請問頂樓露台被鄰居圈起來養雞,
弄的很舒適⋯
但是他養雞的正下方剛好是我們的主臥,最近去打掃時(下午)一直都會聽到雞啼聲跟不時會聞到一些臭味,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請他們改善?還是直接報環保局?
養雞的鄰居沒猜錯就是我們的主委了!
每次問他都吱吱唔唔的
不太好搞(有頂樓防水修善的經驗,看我年紀輕都用唬的,跟本不跟我談,最後自掏腰包做防水)

我不想要以後搬近去弄到精神耗弱(小女淺眠又有點迷信風水)

請各位幫幫忙了~
文章關鍵字

Eruru wrote:
我們未來要住的地方是...(恕刪)


樓主有考慮養2隻狗去幫忙顧雞嗎
妳頂樓漏水修了嗎?

只是說什麼主委,你們公寓有主委,你們的主委是什麼呢?管委會,最重要的是他們如果不了解法例的話,就用法例跟他們講,不然就直接叫里長來的時候,你就說你有去問過區公所問那些法條了,但就看里長怎麼說,必盡有法例可以這樣子用的話,你就站的住腳了,他們只能配合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14/24957.htm
公寓養雞 清晨啼叫擾鄰罰3000,台北市文山區53歲女子許瑛珊在公寓陽台養了2隻竹雞,每天早上5點多雞就咕咕咕的叫個不停,鄰居受不了告上法院,雖然許女表示自己有用紙版圍住,但法院認為不只叫聲會影響,雞臭味也會擾鄰,因此判許女要罰3000元。

原文網址: 公寓養雞 清晨啼叫擾鄰罰3000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14/24957.htm#ixzz2iPTA6H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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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管委會裡面的主委

頂樓修了
還在進行中
會自掏腰包是因他們所謂的處理就是自己買防水塗
我實在無法忍受屋內剛用好又滲水出來,整個壁面都毀了

之前我去跟主委談屋頂滲水也帶他到屋內看,一直說是我家浴室的問題(家人買了近20年都沒人住)且滲水是在牆壁上面不是下面,在怎麼會洗也沒那厲害洗到上面去,剛好在場有工人在幫我弄廚台,他可能聽不下去了跳出來幫我說話,主委才改口說頂可能有問題,要自己塗防水,還說我們每個月繳的500多塊是清潔費不是管理費,他只是比較雞婆幫我們處理事情⋯
可能我出社會沒多就,有太多事情沒有經歷過,才會被吃夠夠
清潔費,清裡什麼呀,我希望你去區公所問「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好,然後一項一項的去處理主委的問題,因為是自己的家當然就要住的舒服了,因為他看你年輕不懂事,就要用法條去壓他們了,而且雖然頂樓平台不屬於你們自己的空間,屬於共用空間,然而你要去找是如何的漏水,然後請找漏水的師傅去查如何漏水時,不要單單只請了主委去,而是全體都要去,這樣子不會變成各說各話,然而你們那樓頂有水塔嗎?但最重要的是,去區公所問個清楚然而把那個所謂的主委拉著去區公所,就算你請假也要把他拉去,因為要嘛就是你吃虧,在不然就是就是要這樣子做了,不然是你們叫里長來開調解會,然而如果沒有下雨也是漏水的話就是管線了,如果是管線的話要叫查漏水的來處理是如何漏水,你把我給你的那個新聞印給你們的主委看,但最主要的漏水問題,就我講的,如果連沒下雨也漏水的話,那就很難處理了,變成可以樓頂平台整個要翻修,因為那屬於共同空間的話,就要住戶共同負擔了,因為那個是共同空間,而不是單單因為是你家漏水而不是他們家漏水,頂樓如屬於共同空間的話,就要住戶一起付費了
樓主要硬起來,社區有些人就是白目白目

我住的社區有住戶把冷氣外機裝在樓梯間跟頂樓
管委會說要請他們移機,我是安委幫忙通知,有的住戶還不移
我說你不移我要拍照貼12支電梯,全部住戶都知道,沒多久就拆了

樓主也拍幾張雞在散步的照片
貼在電梯,口號幫你想好了 "公德淪落,公雞何辜,請把牠帶回你家客廳"


不要把氣氛弄僵啦~

公寓本來就是比較重人情,不要動不動搬出公寓法~

人家都願意雞婆幫大家略管大家事,

說句公道話,他說得沒錯,清潔費沒包括管理事務,沒錢可拿,是幫其他住戶做公益的,

好好溝通,動之以情,也許還能解決~找里長也很有用~

tif5244 wrote:
不要把氣氛弄僵啦~公...(恕刪)


因為我就是遇到惡鄰居呀,像我也是住公寓,他洗他家紗網,因為他把陽台那個紗門給拆了,直接在防小偷的鐵架綁了紗網,變成正常現象不是拆紗門洗紗窗,而是直接噴水在綁了紗網那,結果噴著樓下機車都是水,我家還有他的水淋進來,我就跟他說你噴到我家,連一句話也不會說對不起,而也把下面的車淋濕了,他盡然回說他自己會乾,如果我把髒水淋到他的機車的話,我是不是也要回一句話說,反正他自然會乾,而且住連棟公寓(幾十年的老公寓),像公寓會移機車卡位進去停自己的機車很正常,但他不是,一口污賴我移他們的腳踏車停自己的機車,無憑無據就這樣子污賴我們,還說要去裝什麼監視器,我就說好呀去裝呀,公寓停車的是屬公共空間不屬於個人,本來每個人都會移車了,就像我們路邊停車一樣,如果移車到停車格但不損其他人的機車停置機車格外的話,他的機車也屬合法停放,但如果你的鄰居一口咬定就是你幹的,你不會覺得肚爛嗎?

而且像六樓的那位說樓梯間和頂樓,公寓法的話,樓梯間是不能有任何雜物的,連一雙鞋子也不能放,如果失火的話,會因為樓梯間的東西去拌倒,像之前也有新聞因為樓梯間的住戶有放鞋子,導致別人摔傷,之後該住戶還是要有罰則,而樓頂的話也是共同空間,也不會堆放個人物品,必盡也是為了安全著想,有些人不用法例去壓的話,必盡很多人很皮,因為會覺得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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