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決,謝謝
重點1:弟沒有付出一毛錢
之後該屋的支出,使用收益都由兄處理
重點2:弟沒用過那房子一天,也沒付過稅金....
重點1跟2...沒錯吧
都是的話...就是借名登記....
簡單來說..房子是兄的...只是借弟的名字登記
當弟弟在借名給兄登記房屋時,也相對授權給兄做相當的權利使用...
ex:用弟的名字申請水電,網路,第四台....
那設定債務呢?
弟說沒有借名
兄說有....
那法官信誰???
這麼說好了...
如果兄說...設定債務是為了避免弟自行處份房屋,實際債務不存在
那...法官會信兄的說法....
樓主...你真正賭爛的是...
當初說要借名..有錢拿...
現在對方不認帳...還害你名義上背債.....
這件事..有個長輩(老爸)出來橋...會比較好...
如果沒有啥長輩是雙方都聽的..
那...告下去...挺傷兄弟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