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家是透天厝 今年年初修建
因他們當初不懂建築法規
加上地方又有點鄉下 就只接找包工程的來做
完全沒申請修建執照
(後來詢問土地代書 聽說是根本沒辦法申請
因為起出的房子根本就沒有建物執照 年代太久遠 以前的人蓋房子都沒申請....)

當初他們本來是想多蓋一層(原本三樓)
所以和包工程的合約上面寫4樓
但後來因為工程進行到一半 約蓋到2樓時 就被檢舉了
所以他們決定照原本的樓層蓋就好 以免之後過多糾紛
工頭也答應了 但他說他希望先蓋完 價錢之後再討論
當時朋友也沒多想

目前的進度是3樓都蓋完了 剩下一些小工程
但工頭最近一直要朋友家先匯到330萬給他....
(我朋友家的房子是約10坪的透天厝 合約立四層 總價380萬)
合約原本是按進度付款 但現在新的合約根本沒有立出來
我們覺得蓋三層而已先付到330很不合理
但工頭也遲遲不講價錢 說等他到時候回來再算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 這樣子少的那一層要怎麼算才妥當?
我們的想法是 總價除以5 (地基算一層的錢) 就是第四樓的價錢
但工頭一直強調 他當初計算房子總價並不是以坪數來算價錢
而是以整體來看 然後又說他當初房子拆除費很貴
但又遲遲不告訴朋友到底多少錢

工頭說他之後的算法是扣掉成本
比方說少了幾噸的鋼筋 少了一間衛浴設備 會算出來給他們看

目前他也正在忙其他的事
過不久將要討論
想先詢問一夏大家的意見

謝謝 就麻煩大家了!
文章關鍵字
拆房子幾萬塊就擺平了
鋼筋還可以賣錢

四層10坪 總價380
380/40=9.5萬/坪
330/30=11萬/坪
多少才合理?要看使用的建材吧
可以去問問統包使用一般的建材連工帶料一坪算幾萬
ps>約13年前一坪差不多是3.8萬【使用一般的建材】
幾年前建材開始大漲問過是6萬多【使用一般的建材】
後來有聽過8萬的【建材比較好】


謝謝板友Oiio的回答!!!
其實330萬也不是最後的價錢 有可能更多!(他就是遲遲不談多少錢)
加上他會強調他的地基當初是挖四樓的地基
然後說什麼拆除費 搬運垃圾的費用多貴之類的
並一直強調他當初估的380萬是算整體來算的 並不是以坪數來算
我是覺得他也很奇怪 一直講整體來算 但整體來算到底是怎麼估出來的?
請問我該怎麼樣回應?

謝謝幫忙! 麻煩了


Oreochien wrote:
謝謝板友Oiio的回...(恕刪)



謝謝板友Oiio的回答!!!
其實330萬也不是最後的價錢 有可能更多!(他就是遲遲不談多少錢)
加上他會強調他的地基當初是挖四樓的地基
然後說什麼拆除費 搬運垃圾的費用多貴之類的
並一直強調他當初估的380萬是算整體來算的 並不是以坪數來算
我是覺得他也很奇怪 一直講整體來算 但整體來算到底是怎麼估出來的?
請問我該怎麼樣回應?

謝謝幫忙! 麻煩了
Oreochien wrote:
加上他會強調他的地基當初是挖四樓的地基

這我就不了解了
同事在山上老家地基是挖一層樓高 30坪 灌滿水泥花40多萬【怕走山 約18年前】

一般統包的每坪幾萬是直接算建坪
其他要使用什麼建材再加價或扣除

鄉下買建商蓋的透天是直接喊價
但是算建坪的每坪售價差不多不會偏離市售行情價多少
我這裡約30坪建48坪建商約賣530萬 每坪約8.5萬【建商還要賺】
也有賣630萬 每坪約10.1萬【建商還要賺】
也有賣790萬 每坪約12.7萬【建商還要賺】
自建使用好一點的建材
很少會比建商的售價還要高啦


Oreochien wrote:
然後說什麼拆除費 搬運垃圾的費用多貴之類的

這真的沒幾萬啦【以下是高估 我估計40000就可以打趴了】
垃圾20車 垃圾場收40000元
挖土機2天算20000元
拖拉庫2台2天算40000元
監工1人2天算4000元
嘛才104000元
鋼筋還可以賣個幾千元哩
再來的挖地基 回填就是在每坪幾萬裡面了
Oreochien wrote:
我是覺得他也很奇怪 一直講整體來算 但整體來算到底是怎麼估出來的?
請問我該怎麼樣回應?

用統包行情價回應阿
然後加加減減就是差不多的價錢了
Oreochien wrote:
我朋友家是透天厝 今...(恕刪)
我爸買的那間快30年的房子是邊仔間355萬【30地坪 建16坪3樓】
每坪5.7萬
當時如果自地自建統包是每坪2.8萬
換算下去自建總價是173.6萬 但是我估計那間建價約150萬而已
【它蓋9間 最低賣280萬 最後賣出的那間是450萬】

最好的方法是者第三公正單位估價,但需要一筆額外費用

另外,變更契約是因為甲方需求,才會辦理變更,

如果可以的話,330萬就鼻子撥一摸結清吧,

最終上法院不見有利對甲方有利。

畢竟是甲方不先按合約走的。
有點聽不太懂文章的意思
如果是沒有使用執照的舊有房屋那表示年代已經非常久遠了
而現在因為老舊而要修建,幾乎就是打掉重做了
所以推論應該是沒有執照的老舊房子,打掉重建的意思?!

首先如果是老舊房子沒有執照,在目前就是列管的違章建築,
再來拆除一個沒有執照的房子,的確還是需要申請拆除執照,
但因為再政府單位並沒有資料,所以自行拆除的話也不太會有問題(除非有人檢舉),
因此沒有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就會被罰,再來沒有經過申請建築 就改建 再罰,
如果已經被勒令停工了,還繼續施工,嚴重會被抓起來。
所以很抱歉,依法你朋友的房子是不能蓋起來的,這不單是跟包商的金錢糾紛而已,
而是你朋友是違反建築等相關法規的問題比較包商的問題嚴重更多。

再來談你朋友跟包商的問題,一般來講包商跟業主簽約,看當初怎麼簽約的就怎麼處理,
今天是你朋友要變更設計在先,所以也就差人家一氣,包商當然不會做賠錢的事情,
他可以計算他的費用給你朋友,如果你朋友自己認為不合理而不接受,還要包商自己吞下去,還要重新簽約,哪個包商願意?
所以根本沒有什麼新的契約,而是舊有的契約本來就有效,如果說毀約就可以毀約,當初簽約是簽身體健康的嗎?
今天你朋友中途反悔,想要變更設計,對你朋友來講也許只是少掉一層,但對包商來講
並不只是這麼簡單。也許你朋友覺得不合理,那就請你朋友按照契約來執行,否則對包商來講
那就是營造業最大的地雷,簽了約、做了事,結果到時候請款領不到,或是請不到原先約定好的費用。

我的意思是
1.你朋友無照建築的問題嚴重很多,應該要擔心的是這個。
2.你朋友違約在先,依合約營造商大可以領到錢在施工,或者直接就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了。
3.你朋友還以為自己一句話說舊合約無效,舊合約就無效,要另外在定新合約才有效,請問包商的權利在哪?包商如果是有經驗的,早就在合約中加註了很多的項目,來防像這種要欺負包商的業主,否則包商遇個幾次這樣的業主,不倒才奇怪。
4.如果你朋友認為包商的價錢不合理,很簡單,那就按照當初雙方簽定的合約來走,雙方各自履行責任跟義務,那大家都沒事情。

最後你朋友是因為隔壁檢舉才想說縮小建築規模,講白了,就是違建,如果都是依法申請的,根本不需要怕別人檢舉,所以最後你朋友的違建最終就是要被拆除的,尤其是在施工中被抓包。就算施工後被抓,最後水、電、電信、門牌....等等 申請都會面臨困難。




Oreochien wrote:
我朋友家是透天厝 今...(恕刪)

Oreochien wrote:
我朋友家是透天厝 今...(恕刪)
拿鐵加糖 wrote:
最後你朋友是因為隔壁檢舉才想說縮小建築規模,講白了,就是違建,如果都是依法申請的,根本不需要怕別人檢舉,所以最後你朋友的違建最終就是要被拆除的,尤其是在施工中被抓包。就算施工後被抓,最後水、電、電信、門牌....等等 申請都會面臨困難。

鄉下地方這種拆舊屋蓋新違建的非常多
水、電、門牌都是延用之前的三合院 四合院分戶申請的
有些甚至拆除的舊屋本來也是違建物
不是不想依法申請
而是卡在
1.找不到共同持有人同意簽章
有些共有人簽章甚至百餘人...
先不管共同持有人同不同意
去哪裡找人才是最大問題
2.狹窄道路才是真正的麻煩
差不多要村里一整個角落要拆屋留路
損失費用要大家公家出
沒有人願意"你爽蓋屋 我們幫忙了錢"哩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