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租一間房子,寫契約前房客說他要租給兩個高中兒女住,而且他們都是資優生。不料契約一簽完他馬上表明他是黑道大哥、四海幫中常委,不到一個星期即以恐嚇、辱罵及揚言砸店的方式把我的仲介小姐嚇跑,情勢變成我要直接與他接洽,前面一個月要求我增購家電、加裝鐵門、重新粉刷。他都用很友善又很敬重的姿態對我,說他把我當他的哥哥看,會幫我好好照顧房子,為了保持這種和諧關係,避免撕破臉,我都照做,多花了不少錢。第三個月他聲稱自己被調查站調查,遭到凍結財產與限制住居,自此以後收房租變成艱困的任務,三天兩頭說要給錢,卻讓你不斷的撲空,擺明把你當猴子耍,住不到9個月已積欠5個月房租。到調解委員會調解了,一樣不履約給錢,要解約收回房子,他說遭到限制住居不能搬家。請教各位先進,如果去法院提告,法官可以幫我趕走惡房客收回房子嗎?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可以收回房子?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