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貴寶地,有一件事想市調,聽聽各位的意見。
我住的社區,莫約有一百戶,區隔成幾棟大樓,大樓樓下有三層停車場,我們跟著房子租有一個平面停車格,在地下二樓,停車格內停我們買的一台汽車、二台機車,都是日常有使用到的車輛,我們一直將二台機車停在汽車後面。
我們那層的停車場都是平面的,大多停汽車,也有零星少數的機車位,但是不能亂停,要有購買停車產權的人才能停在機車格內,地下三樓也有一區是專門機車停車位,但是要每年抽籤,付費還很難抽到。
我們的平面停車場可通往許多棟樓的電梯,唯有我們這棟樓的地下電梯口設計比較特別。
等電梯處不小,左右有二側鐵門可供進出,後面就是一般的樓梯,而平面停車位大家都是緊緊相連,沒有留空隙,現在的人大多不開車,平日都使用騎車,所以我們夫妻的二台機車有時在隔壁的汽車出去空出來時,就從那進入我們的汽車後面停,但有時,汽車都沒出去,我們就會牽車行經電梯口,然後右轉停到汽車後面。
管委會管理辦法有提到,只要把車子停進去格內不要超出線即可,雜物則不可堆放。而我們一層只有二戶,人不多,我牽車時也很少與住戶碰過面,沒有妨礙到誰,所以我們都這樣停了二年。
有一天,我們電梯口右側有一中年男子住戶騎車帶小孩(國小)回家。剛好我騎車也回家了,我想,先讓他們上去,我就牽車在電梯口右側門站著等。
沒想到,他看到我突然暴怒,(他平時臉色不知為何,一直都不是很好看),大叫:「這是人走的,不是車走的!」,我嚇了很大一跳,畢竟很陌生,但我仍溫言回他:「可是我是牽過去,並沒有要停在電梯口前面。」,他慍色未減,更大聲的說:「如果大家都停近來怎麼辦?」,我仍溫和回他:「那我車怎麼過去呢?」
沒想到,他立刻大聲嘶吼:「這是你家的事 !」,我仍溫言回他:「我有妨礙到你了嗎?」
突然,他不語,火速帶小孩進電梯,大概過半小時,我下樓,看到電梯二側鐵門都貼滿"機車請勿由此經過,以免妨礙他人。"
我心想,我真的妨礙了他人了嗎?
我立刻打去問政府單位,對方說,法律上有說車不能停在電梯前,但是沒說不能經過,我是牽車,沒有罰則。
我打去給總幹事,總幹事笑著說,他才剛上任,有人反映過(目前只有我們這一戶與隔壁那一戶是偶爾會經過電梯口停在汽車後面的)。他跟我說我可以趁他不在時牽過去,可是不能撕掉那些單子。
我老公說,那我們將二台機車停在汽車前面(汽車格內)好了,可是有時二人上班又有點難出入,汽機車進出因為是不一定的,需要挪位,是有點麻煩,不過還能設法調整。
我想請問各位的意見是,您覺得我可否牽車經過電梯口?還是一定要停在汽車前面?,其實,是想看各位的感覺,聽取依些意見。
(註: 那位很兇的鄰居就停在電梯側門,有汽車與機車位),鄰居前面也是車道。
* 附上簡圖,畫的不好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