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家在台南市東區跟親戚租了屋齡40年左右的販厝住, 房子一側是圍起來的空地, 一側是相連的同批"販厝"(該批販厝一共就兩間, 鄰居隔壁是還有房子, 不是同批販厝), 最近在思考是否跟親戚買下來打掉重新蓋, 可是不知道自己想重建的想法可行與否, 所以想請教這裡有經驗或了解建築法規的前輩們兩個問題.
1. 我家是邊間, 房子2層樓, 3樓和一樓後方廚房都是增建, 地坪經查確定為78平方公尺, 換算了一下大約是23.5坪, 土地分區是中密度住宅區, 建蔽率60%, 容積率200%, 臨路(約15米寬, 東x路), 40年前興建時可能是法規的關係並未留騎樓, 重建就得留騎樓是嗎?(我一直以為臨路就要留騎樓, 可是最近看東安路上的"謙和"建案也是臨路, 卻沒留騎樓, 所以我想我的觀念可能不正確)
2. 加上為了保護鄰房而必須退縮的部分(個人猜測與鄰居相鄰的牆必須放棄敲打而將新牆內縮, 不知實際如何), 這樣蓋起來的總建坪最多約可有多大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