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拖欠2個月房租,沒繳
有限期叫他搬走。可是沒搬走。
我沒有『發存證信函』給他。
我可以直接找當地里長跟警察去驅趕他嗎?
因聽說要有存證信函才能找里長跟警察
maxboss wrote:
上法院是下策,一拖就很久,你損失會更大
直接找他,跟他說,給他期限搬家,只要時間內搬,欠的房租都不用給
如果時間內不搬,那只好上法院
到時後他欠的房租都跑不掉
或許有人會擔心以後稅之類的問題
但~~~欠的租金收回來,就可以抵的過好幾年增加的稅
那還怕啥
不得已之下上法院,少賺點而已
但對方完全沒賺到,還要花時間跟你在法院玩
PS:建議約在公眾場合,例如管理室,且身邊至少要多帶一個人,免得對方發瘋.(恕刪)
錯了..你一定沒上過法院..
真的上法院..完美的情況是..他在調解時.跟你達成約定..他搬走..那就很求神保佑了
最不幸的不是輸..而是贏了..你一樣什麼都拿不到..而且還要自己花錢幫他搬
法院的程序簡單點看
1.1審.一般1年內會有結果.如果你贏了..對方也沒上訴
2.強制搬遷..這程序要3-6個月
3.如果對方一樣拒絕搬..你要找地方和花錢請人..把他的東西打包到你找的地方封存..不能不見唷..
到時會排時間拍賣..拍賣到賣掉為止
那欠的房租怎麼辦??
如果對方有錢或是有薪資所得在報所得稅..那還有機會拿..只是有機會
如果對方什麼宦沒有..法院會給你一張紙.債權憑證.證明他欠你錢..至於你能不能要到..和法院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