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那邊頂樓被4樓鄰居多年霸佔,並加蓋分隔成兩間房間出租給房客,自民國90年到現在,頂樓是整個蓋滿,所以樓下住戶想查自家水表都無法查看,因為最近有越來越多亂七八遭的人出入,都是往頂樓去的,令我妹她們一家非常困擾。

今日我打電話檢舉,相關單位要求要以自然人憑證上網提出辦理,待完成申請後屆時市府相關單位會派員查看,我問是否會洩露檢舉人給對方,承辦人員說這是一定要的,不然何以要求被檢舉人接受查驗建築物否為違建,家母擔心我妹鄰居知道是我們檢舉的會對我妹家不利,不知道是否有辦法匿名檢舉呢?實際作法應該要如何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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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怎麼檢舉鄰居不要被發現⋯⋯

推推
我朋友那邊也遇到一樣的狀況,跟你說不會講,但現場有人問就什麼都講了,拆除人員也想把責任推出去給檢舉的人。
打1999檢舉不是也行,又不會洩漏你的個資。

法客You wrote:
打1999檢舉不是...(恕刪)


打了,但要被要求要上網申請,說是以利後續結果報告。
這種肯定沒繳稅的,從國稅局檢舉,可不可以匿名?

Crap City wrote:
我妹那邊頂樓被4樓...(恕刪)


不找民意代表試試看?鴨嘴帽跟口罩是必備道具。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我記得以前的違建好像是就地合法

不知到民國幾年的法條才修正必須要報備

要檢舉的話 先找里長吧...

kensers wrote:
我記得以前的違建好...(恕刪)


違建從來沒有就地合法過

是說84年前的暫緩拆除

之後的 現建現報現拆
現在只要是跟某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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