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
目前狀況是
我們整個透天「小」社區(共20戶),
總共分A.B.C三區,但AB區的大門是同一個,算是一個區劃(13戶),而C區是單獨一個大門又屬另一區劃(7戶),兩區基本上是完全沒有相關,並且兩區住戶並沒有另一區大門鑰匙,所以也不可能進入到另一區的空間,因透天部分並沒有什麼公用設施,AB區住戶多,C區住戶較少,而常常討論事項有利於AB區,而C區並無任何優勢可言,所以社區管理基金使用上感到有點不公!
我們社區並沒有管理員也沒有管理室!只有大門!
想請問一下這種狀況下當初建商所撥的管理基金是否可以按戶數分為兩部分?或是兩大區直接分開管理?(因為社區的樣式真的像是兩個社區.....唯一共同點就是是同一建商蓋的)
再來.....若是把管理基金依比例分為兩區分開管理使用....一定不會通過,因為AB區人數眾多,照多數決的方式...C區的只能做小媳婦了.....

(目前C區有達到共識.....只是難敵多數決...)
麻煩各位大大看是否有好建議?

Afan1206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目前...(恕刪)


可以向 主管單位 劃分出來 獨立一個管委會

但繳的管理費 能不能拿得回來 就得看主管單位

和原本的管委會答不答應 如果不願意 可能要打官司

我遇到的是 三棟連在一起的 地下室共用

卻分成三個管委會 都各自請保全

就管委會有錢 請24小時保全 新管委會 沒錢 只能2班16小時!!

問問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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