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居住的大樓有B1 B2兩層停車位
B1很久以前就已經被某人買斷全部 租金2000一個月
有問題的是B2停車位 這樓層屬於公共的800/月
要租到這樓層的只能等目前的退租才能租
意思就是要排隊 等退租補位
前陣子有去問 大概要在排3年才有可能排到
這部分有辦法強制說 一年一抽還是什麼辦法嗎?
這停車位屬於公共大家都有權利使用
昨天又發現一個問題
B2有人拿來轉租1500/月 拿公共車位來盈利?
是不是有什麼條例能強制規範?
是法定空間? 公設? 還是...
確定後有些問題才有辦法回答
社區如果有管理委員會(合法有效備案的,很多管委會不知道因為會議瑕疵而成立無效)
那可以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案修改規約來約制不可轉租
但也請注意,提案的技巧,因為在不對的時間點去提案表決,即使表決通過也是沒有效力的
去問問社區總幹事吧
如果得不到答案,再私訊吧
最後,如果沒有規定不能轉租,那轉租就沒問題。
但,車位出租住戶,是否有在規約內載明相關條文及規定
如果規約內沒有說可以出租車位的相關條文,那連出租車位給住戶都不行
除非在某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否有表決通過說要出租車位
而且出租車位的提案要在會議通知內載明通知所有權人後的表決才為有效
若是在臨時動議提出而進行的表決則此表決為無效(即使出席人員全數同意都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