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入住一間40多年屋齡的老房子,我住的是四樓(頂樓)。這幾天二樓的鄰居有來反應他家廁所管道間一直有很大的漏水問題,
找我一起做測試之後發現是我家沖馬桶後管道間就會漏水。
根據二樓鄰居的說法,他發現是管道間中,約在三樓的地板高度到天花板高度之間的這段排水管有漏洞,所以才會是我家沖馬桶就會漏水。然後應該是我(四樓)要負責,因為這跟排水管只有我在用....
我一直以來的觀念是無論有無管委會,只要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建物,公用管都是管委會或大家要一起負責的。
現在的問題是鄰居覺得因為公用管的那個部位只有四樓會用到,所以不能算是公用管...
請問這樣的界定合理嗎@@a
謝謝
bravomao wrote:
目前聽二樓的說法,...(恕刪)
管委會是因為你們有繳管理費 又將這些公共管線 交給管委會負責維修和管理
管委會才要幫你們修 問題在於你們有沒有管委會或有繳管理費 如果有可ˇ已請主委用公共基金處理
如果沒有 那只能你們2.3.4樓 自己去協調
如果主因是你 3樓一定沒意見
但受災戶是2樓 就在於你自己怎麼去協調
3樓的責任 如果完全沒有 那就看你們自己怎麼去認定
我們家以前 也是如此
我們 花1萬多 從拉熱水管水線 樓下幫我們出2000
因為他們也很無奈 最後就這樣主動跟我母親說幫忙出2000
我母親才願意花錢修!!
如果 自己能接受 那就花 不能接受 就找里長或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協調!!
就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