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房
已簽約尚未交屋
因為已經有認識交屋的住戶
他拿到權狀後 也看到縣府發的使用執照 發現幾個問題
我們也覺得怪怪的
想問看看是否有人瞭解是否有爭議
全棟16戶,1戶附贈1車位
如有需求可加購車位
總共有6各車位可加購
也就是說建商在1樓平面車位劃分22各車位
目前有13戶各有1車位 另外3戶各有加買車位 含原本車位分別是2.3.4各車位
以上22車位
問題是
為何在使用執照上
1.法定停車位8 自設停車位10 剩下的為何沒有呈現?
2.有住戶說 建商多劃分車位出來賣?這樣可以嗎?
3.會不會有應該屬於共有的土地被拿來劃車位,導致16戶的公共面積減少了?
以上敘述不知道大家是否瞭解
有人可以解釋建商這樣處理對嗎?
建商只回覆說
這是建築師跟縣府地政相關人員審核過而決定這樣規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