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直接跟屋主租屋,最近找到一個不錯的套房(目前還沒簽約),但是是代租代管公司經營的,有點擔心查了一下公司,公司有合法商業登記,但是為了再確認,所以跟代租公司要房東的授權書、房屋權狀及身分證影本,代租公司是說沒問題,但今天突然告訴我這間屋主是老闆朋友家人的房子,他們從承租這房子做套房(二房東),但當時沒有簽委託書,也沒有證件。所以提供房屋謄本和二房東合約,問我這樣可以嗎?想問大家怎麼看?我是覺得怎麼可能沒有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