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將家裡閒置的透天整棟出租當初讓租客先進場裝潢(他們一樓店面,二樓辦公,三樓當員工宿舍)也是我們的疏忽,沒有先行點交多年來都沒有漏水的問題(我們雖然沒住,但每個月都還是有去打掃)最近租客一下大雨就會漏水,造成他們冰箱、電視等損壞雖然懷疑是他們裝潢的問題但沒有證據只能吞了漏水部分我們表示負責修繕但租客現在態度非常強硬不繳房租,要我們賠償他損壞的家電請問家電部分是不是房東需要負責?可以因為這樣不繳房租嗎?有懂得人可以提供法條讓我們跟租客談嗎?
h07870179 wrote:最近將家裡閒置的透天...(恕刪) 他有裝修...先找到責任歸屬...你已經認了漏水...並且要修繕...他當然連同其他的部分也要你賠償...房租歸房租...修繕歸修繕...賠償歸賠償....這是三件事...你們責任都沒釐清.當然沒有共識...
mask0704 worte:他有裝修...先找到...(恕刪) 請抓漏或水電之類來判定漏水原因如是對方造成 那能算證據嗎?我們是因為點交未落實,也覺得麻煩畢竟漏水沒處理好也是大問題,自己房子自己修安心所以才沒跟租客談這塊我們也是認為是三件事修繕我們負責了 不談另外兩件事情租客硬是混為一談堅持不賠償他家電部分,他就不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