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在目前的稅制之下 到底有沒有必要向裝潢業者索取發票? 我家已裝潢完畢,我也已入住 在付尾款時,我向裝潢公司要求發票 對方表示之前報價為未稅價,如果要開發票,需再加3% 又說一般是公司行號才會需要開立發票,私人住家的裝潢不大需要開立發票 但我記得目前房地合一稅制下,萬一將來賣屋,裝潢費用可列舉為購屋成本之一 不知道對私人住宅來說,到底需不需要加3%索取發票呢?
KDshinichi wrote:想請問一下在目前的稅制之下到底有沒有必要向裝潢業者索取發票?我家已裝潢完畢,我也已入住在付尾款時,我向裝潢公司要求發票對方表示之前報價為未稅價,如果要開發票,需再加3%又說一般是公司行號才會需要開立發票,私人住家的裝潢不大需要開立發票但我記得目前房地合一稅制下,萬一將來賣屋,裝潢費用可列舉為購屋成本之一不知道對私人住宅來說,到底需不需要加3%索取發票呢? 除非事先有講不然事後都是加%5%內都合理
有發票,認列的部分只限定於不可拆除部份像是附著於牆壁的水電才可以。像是系統傢俱可拆就不是機關認定的範圍。沒有證明文件也可以,就是財政機關會按照買賣成交價的5%認列。這些錢我覺得還好,要注意的是房地合一稅有最優惠的稅率是自己住六年以上,沒有出租事實。這部分才可以省最多。我自己整修都會選不開發票,便宜一點給我。
要發票,就是加5%,想便宜一點就付現,省掉這些稅。我們日常買的各項物品都有加稅,只是廠商售價都是加稅後取整數,由消費者負擔,導致久而久之許多人都誤以為是裝潢商的加價手段。消費税,是指政府對於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進行課稅的稅金總稱。 由於直接向消費者徵稅非常不容易,政府常對銷售產品或服務的批發商或零售商進行徵收。 故商家銷售商品或服務時,最終成交價格往往隱含政府課徵的消費稅額。--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