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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ky19 wrote:
這陣子收到汙水下水道處理工程通知,說房子後方需從地界退縮75公分,因為我們後院圍牆接的是鄰居的側牆,(屋齡約3-40年而我們跟隔壁呈現垂直走向的建築),然後工程單位要我們拆圍牆,經過我們後院然後再接到鄰居的後巷。
疑惑1:我們後院跟鄰棟間本來就不是設計為小巷。但為了做下水工程,我們的院子不就變成開放空間。安全問題衍生的費用可以申請賠償嗎??
疑惑2:鄰居為什麼不用拆退75公分?
不是要經過的路線就都要拆嗎?
而且鄰居還因為這樣去舉報我們的圍牆是違建的
不太懂這些 特此上來問問
簡單看..你們是違建吧??
如果是違建..你想要求什麼賠償??
而為什麼對方不用拆..因為合法就不用拆..需要拆的是違建部份的房子..
b716147 wrote:
教你啦用戶同意書不要(恕刪)
最好是這樣就不用作啦.

我新北就搞了好幾攤, 說拆就拆, 你找議員馬沒效啦.

別的縣市不曉得, 台北市新北市就是違建查報單給你貼下去, 看你要自己拆還是拆除隊幫你拆.

自己拆可以將損傷控制到最小, 拆除隊拆你確定要??

從地界線開始, 各讓75CM, 作完下水道留一條150CM的防火巷.

新北市污水下水道違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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