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冒昧的請教站上朋友一個問題,希望能幫忙解惑:
我是住在13樓社區公寓大樓的住戶,近期因電價上漲,所以管委會想把所有樓梯間的樓層指示燈燈管拔掉,以節省電費,因為旁邊有緊急出口照明指示燈,所以亮度不會減少許多。
我找了一下網路,似乎都沒能找到相關確切法規,請問我們這樣做可以嗎?
謝謝!!
chiao2 wrote:
我想大樓的樓層指示燈...(恕刪)
法規的規定通常 出了你家的門就管的到了,通常有些建商買賣會連獨戶梯廳一起買賣,不過真正會審會勘是屬於避難空間,樓梯間也是屋頂屋凸也是,不過通常看你門社區的機電有沒有辦法閃,除非是重大缺失閃不掉或是首檢項目(就是泡沫跟洒水拉).
例如 梯廳滅火器擺放位置不可超過你家最裡面的房間 10米(不知道有沒有改)諸如此類,不過通常不會管那麼多拉
但是屬於住戶自身安全還是要維護,例如安全門別搞玻璃的(很多建商喜歡來這套)當你危及時萬一不是煙嗆傷是玻璃割傷流血過多那就好笑了 ,還有室內消防栓為求美觀別做石頭門;以前消檢過很多所謂的豪宅.......真所謂有錢人不怕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