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po)大家好:我們是裝修受害者自救會,「台灣裝修受害者援助協會」(籌備中),屬非營利組織之社會團體。不管您是業主、廠商、設計師、一般民眾……,只要您遭受過裝修蟑螂的侵害!抑或是純粹支持修法的親朋好友,都歡迎加入Facebook 社團,了解更多詳細資訊!及如何避免遇到工程蟑螂!大家都在同一艘船上,為了我們的後代,為了我們的居住正義,請支持我們成立人民團體,需要您我一起團結!幫助我們,就是幫助自己,請大家一起來!
個人感覺房屋裝修設計業應該要有履約帳戶保證制度,完工之前,裝修設計公司須先行墊付各類工程款項,完工之後才能從履約保證帳戶取得所有款項!沒足夠資金就別想要去開裝修設計的行業,所以拉高成立裝修設計公司的門檻,驅逐劣幣,加上履約帳戶制度,才能真正保障房屋裝修者的權利!現行制度,工程做到哪裡,屋主就得付錢到哪裡,所有的風險都是屋主在承擔,裝修設計公司都穩贏的!消費者永遠處於弱勢,簽合約什麼的都是屁,還沒得到完成品之前,對方就拿到錢了,你就像肉在砧板上,任人宰割了!運氣好花了大錢房子可以裝修完成,運氣差花了大錢還爛尾,才真是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