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公寓一樓的邊間,前面有做生意,旁邊就讓別人隨意停車。不過有一台車明明不是這棟公寓的住戶,卻一直霸佔著一個位置停車;而且偶爾車子開走還會拿東西或用機車來佔,真的是很誇張;也因為他的車老是佔在那邊,所以有的公寓住戶的機車反而得停在附近的公園旁。但更誇張的是之前他有一台車賣掉的時候,還跟對方說還可以附一個位置給你停車,是我媽知道後抗議那個人才沒這麼做,但還是繼續把這位置當成自己的一樣。

最近我家家人進出的門要移到旁邊,給大家停機車只要留個走道我們是不會介意,但他的9人座廂型車停在那邊已妨礙到新門的進出了。如果對方硬是還想停免錢的,我想請問的是,我家或公寓其它住戶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讓他不能再停在這邊。
文章關鍵字
有停到馬路上嗎?

有的話就報警 請人來吊

說占用車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

一、依據行政院94年2月15日院臺交字第0940005978號函及 總統94年2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09400017731號令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依據該條例第93條規定,將由行政院以命令另行定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五十六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 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汽車駕駛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未依規定繳費,主管機關應書面通知駕駛人於七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第一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員為之。
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二項之欠費追繳之。
在圓環、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汽車之停車處所。

其實可以通知警察請他依照 第五條 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予以告發, 一般警察都會通知車主先溝通一下.
等新門開好
放串鞭炮慶祝一下
叫他開走囉
我家旁邊是大概六至八米的巷道, 不過沒有畫紅黃線, 所以都會停機車或是汽車. 我的打算是等門弄好就要請對方移車, 如果對方不移就請里長來, 只是請里長來我希望有個名正言順的理由, 所以這邊要感謝andyliu1972的幫忙.

我的重點並不是要讓大家都不能停, 至少讓自己公寓的其它住戶可以就近把機車停在樓下, 而不用還得停到附近公園旁. 所以畫紅線的方法可能怕會矯罔過正.

其實我是覺得就算是門沒移過去, 自己公寓的住戶至少也有優先使用權吧!? 之前還有個不知情的鄰居以為我們有收租金, 所以他才停得這麼囂張; 如果不是因為是很熟的老鄰居就直接問我們, 我們還不知道有鄰居會這樣誤會的....
不是開個門或加個車庫的鐵門,別人就禁止停車。
只要沒有畫紅線,誰先到就先停,任何禁止他人停車都視為路霸…

自行變更大門設計後要通過畫紅線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我家一樓,有 40 % 門面 和 60 % 牆面,

如果我佔用 牆面 不准別人停車,那我就是路霸,

如果別人把車停到我家 門面,就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5項,

所以我只佔用 門面,牆面 讓別人去停,皆大歡喜。
道路是大家的...
有規定公寓下面只能是公寓的住戶停嗎??

我也想知道
https://jin.tw
Jinwei wrote:
道路是大家的...有...(恕刪)


沒有規定

但如果今天你是住一樓的人,你就知道不滿了

我也是住一樓...每天出門看到汽機車停的到處都是...有時就是一把火

如果說是住戶也就算了,但因為我家是大廟旁邊,有一堆的"香客"來給我亂停

而且很多香客還是"旁邊賣香的阿婆要他過來停"

亂停就算了,還常常停我家門口

有時好言告知...香客還說"又不是正對你家門口,為什麼不能停"

我不是想要來吵,只是"將心比心",除非你對你家門口亂停的車視而不見

不然你一定會很不舒服
Jinwei wrote:
道路是大家的...有...(恕刪)


道路是大家的沒錯!但是換成是你家門口被人一直佔據著,再請您說出你自己的感覺給大家知道!

當初住透天,每次一下班回家!附近辦公室的洽公人員就跑來給借用一下停車位!明明幾步路程還有停車格!

回家還要自己找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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