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想來問問大家,給小妹一些意見,讓家裡的長輩不要再為此事煩心…
事情是從去年開始(寫的蠻長,請各位耐心看完它)
我爸社區的地下室,機車只能停在自家的汽車格裡,
而我爸的停車格邊剛好有條通往電梯的走道,
那走道一開始是沒有人在那停機車,
直到去年,住同棟樓的某層住戶,夫妻兩的機車開始停放在那塊空間,
(他們有車位,但租給別人,但他們的機車又不願意停在一樓受風受雨),
停那也就算了,我爸想說是鄰居也就不理他們,
但這兩台機車很過份,每次都停在我爸車門邊(靠的很近),
搞的我爸每次出門上班都得先移車,移久了人的心情也會不好,
所以一陣子下來,有次我爸受不了,就透過警衛向他們反應,
表達要停沒關係,但請不要停那麼近,至少讓我爸開車門時方便些,
沒想到對方不理會,還回嗆說「我就是要停那個位置,因為出入方便」
(也就是說,他的機車進入與出去都可以直線進出,不需轉動方向)
後來,我爸只好又繼續每天早上搬車子的動作,
結果對方越來越過份,還不准我們移動他們的車子,
有次早上我爸又照例移動他們的車子,
那天晚上對方回來,非常的不爽(大概是那天心情不美麗吧),把我爸的車尾給撞凹
地下室的攝影機沒拍到(因為會轉,對方利用轉過去時撞的)
為何我們會知道是他們撞的?
因為那天我爸回家時車子停好時是那個位置是沒凹下去的,
我爸很愛惜他的車(我想愛車的人,自已心愛的車有沒有受傷都會知道)
而我媽一知道車被撞,第一個反應就是想到他們家(女人的第六感),
於是打了電話,試探性的直接問對方的老婆車是不是他們弄的,
對方老婆不會說謊,馬上就說「是他老公出門時,不小心A到的」
當然這中間,我爸有警察來備案,對方到了晚上改口不承認,所以這事後來也不了了知…
這一年多的時間,我爸從好語氣溝通,到最後也被惹的脾氣也來,
對方甚至還曾直接來我們家向我爸媽破口大罵!(真的很過份!)
從一開始用紙條告知,到向管委會反應,管委會只有用拍照(拍對方的車子、車牌)、公告說再不移車就要上大鎖,
但從來也沒真的上鎖過(管委會怕事丫~)
能溝通的動作都做過了,對方仍不理會我們!
後來我爸火大,去弄了台小50,就給他停在自已車門邊(當然有留開門的空間),
為的就是不讓對方的車停在我們的車邊,
結果對方,居然把我們的小50故意移到貼車門,他們的車再停在小50旁,
我爸決定和對方玩,就自已在小50的前後車輪上鎖,且是直接鎖在地面上(這樣想移也移不動),
對方就向管委會報說我爸破壞公物,管委會也打了公告要我爸把鎖移走,
我爸想說管委會都貼公告,也自知不對,就把鎖移走,
但改拿社區的沙包來堆放(就放在車門邊,機車不能停,但門能開的高度)
這下,對方又找管委會把沙包移走(對方用手機拍下沙包,說是私物,不移走要告我們)
我爸去問為何移走,那是公物,不是私物,要移可以,叫那些機車通通移走,
後來,管委會才又把沙包移回來 ~
哎 ~ 對方可以說是個自私的無賴,完全無法用溝通來處理,
我想問問版上的各位,我們要怎樣做才能確保自已在法理上是站的住腳 ? (已經不用管情面了!)
要怎樣做才能讓對方乖乖認命的把機車移走 ?
最後,謝謝耐心看我的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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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PM 2:57]
謝謝大家的意見 ~

To Gamestar大,
管委會裡部份委員就很怕事,但又很愛當委員,無奈丫~
我爸是不會接受這做法,因為會變成自已不方便 ...
To ted13,
希望這事能快快結束,讓老人家的生活恢復平靜...
To andy5888,
謝謝你讓我再度確定這樣的原則 ^^
"除非管委會經大會協議增加"機車"車位並"畫出"停車位置"
→ 曾經,有委員提出這樣的意見,但在經過全體住戶開會時,並未通過!
因為地下室的車主們大部份都不同意。
To ysc_kyy,
個人也是認為管委會有失職之慮,但又不知有哪個法條可以來管管那些委員們,
經過你的提議,我知道該去找哪個單位來協助了~ ^^
大家都住同一社區,我們也不大想走到法院這途,
但一年多來,管委會就只是貼貼公告做警示,根本都不願出手維持地下室的狀況,
我爸和我媽也是出於無奈,對方也真的太超過(還上面嗆我們家的人)
所以大家只好公事公辦,遇到這樣的鄰居真的很無奈…
To tony826,
你這招,我爸有想過(再怎樣我爸也是"在地"(台音)),
但我媽基於大家都住同一棟,總是會在電梯裡相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阻止了我爸 ...
To Jeffery-01,
我爸曾做過第一任的委員,後來被一些有心機的委員弄些小動作,
搞的我爸的熱心沒了,所以他說別再叫他去當...
(有哪位委員會在颱風大半夜的,見雨勢過大,有淹水狀況,
擔心車主們的車,逐層逐戶的按門鈴叫住戶快去移車...)
我爸那是個200戶的大社區,
說白點油水很多,我爸是個老實的人,不是自已的錢絕不會去動,也不准別人去動,
就這樣,擋了別人的財路丫 ~
To allenlee1234,
這招有試過,換來的就是車上多了好多腳印...
To jaxchang,
我爸就是太過正義,感覺上是擋到別人的財路
那個擔任多年的主委就是個厲害的角色!
很會說漂亮的話,但心機很重 ~
(有一年在做保全評審時,受廠商之約和廠商吃飯,被人密報)
我有想過,直接把他的機車搬到走道上,
但怕其他人撞上,只好做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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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AM 8:29]
好感動 ~ 本以為這篇應該沒有人會再回應了,
沒想到01有這麼多有熱情助人的人 ^__^
謝謝大家陸續給我這麼多建言,
我會一一記下來,再轉述給家父家母聽,告訴他們不用怕,我們是站的住腳的!!
(已有將之前01網友給的意見轉述給家父家母聽了~他們也很謝謝大家的幫忙...)
"人善被人欺"這句話,我總算是深刻的體驗到,
對方都不鳥我們了(還上門嗆聲),我想我們家也不用對他們客氣,
我已經打算好好的搜集相關證據(拍照、錄音),
準備採主動方式出手!!
(已經查了相關的法條,裡面都有提到罰責的狀況 → 不是唸法律的,看這些條文真是累人 ~
佩服那些很會看法條的人 ...)
昨晚最新的狀況是:
總幹事已經重新打了張公告,內容是要地下室的機車們全部在期限內退出不該停的位子,
但總幹事是聽令於主委,所以雖然公告打了,但要請示主委是要張貼在我家那梯還是全社區的都貼
(謎之音:應該是全貼才對吧?? 很怕總幹事只是應付我們家而已,所以我會繼續追蹤後續)
To PDA&MAC新手,
你這招真是高招!! 也許有機會用上,但我爸得先心痛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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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AM 10:15]
後續追踨報告:
公告貼出來了,但內容卻令我吐血!!
內容的大意是說委員們無條例可尋,所以無法處理亂停的事,
但請住戶發揮道德良心,請勿亂停...
雖然說我爸媽住的地方是八、九年前買的房子,
就算那時的社區規約沒有規定,但我想應該都適用大廈管理條例吧?
(這個還請版上好心熱心的大大能否告訴我?)
我爸媽住的社區是200戶的大社區,
當年建商為了賣房子,一坪的價格有11~17都有!(可想而知住戶們的素質 ...)
拍桌子喔 ~
這個方式是還沒有,但已經有透過對講機和委員、總幹事大聲過,
但目前的結果只是貼張紙出來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