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很多高速公路都是按里程計費,但都是人工在出口處收費如果要用ETC,首先要克服很多問題,例如該如何讓車車有機?? 出口扣款時餘額不足,該如何加值或補繳?? 還是像信用卡,用多少月底再結算 (但不是人人都夠信用).....等等看了遠X ETC 這種圖利財團的例子後,很難對未來的制度產生信心對了,還有一個更大的問題: 現在的引道設計都很短,未來大家要減速繳費,流量大的出口會被塞爆
(2) 其實這一點才是我最擔心的重大陰謀:只要以上下高速公路的距離除以時間,馬上就可算出是否超速行駛,紅單稍後就會以掛號送上。會不會到時候接著就宣佈民國103年要來玩這一套?我想我車上的蝸牛可能悶到暗自哭泣吧...這粉難去算~~因為 中間 太多 休息站了!!
若真的每個交流道口都有ETC&攝影照相,那麼你超速一下後去休息站消費...一樣會開罰!因為他不一定要算你"台北到高雄"啊~ 妳的每一段:"台北到關西服務區","關西服務區到清水服務區",......每一段用電腦運算,很快就知道妳哪裡有無超速,自然就不斷開罰! 而且得連續開罰喔我的重點應該是"這是政府收全民的稅金來蓋的建設,現在竟說成使用者付費?"若說成這是限制車流量的一種手段那還能勉強接受,不然那每條道路(省道,西濱...)啟不都是使用者要付費?沒邏輯沒大腦的政府交通官員...
幹麻自己嚇自己? 任何違規行為都要舉証, 所以超速要被拍照才算, 闖紅燈也是要被照下來才能罰. 同理, 今天就算你一百公里只開一分鐘, 政府也不能告你超速, 因為他無法舉証你在那個路段超速. 政府如果以ETC扣款時間推算認為你超速就罰你, 是違憲的! 因為推算時間只是間接証據, 在沒有直接証據之下這種告發是違法的.
大大C wrote:國外很多高速公路都是...(恕刪) 現在不用收費的入口都快塞暴了 更何況要收費的出口!真的搞不懂那些設計進出口的人到底在白癡什麼!五股原先的閘道好好的也不會衝突到 現在一改 不管南下 北上 都塞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