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昌 wrote:
很多人在砲樓主..
但大家說不該PO,就真的不該PO嗎..
個人覺得這台藍色鳥車就是不該..
這張照片怎麼來的,請看清楚第一篇...
<引言>
今天早上上班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往中和交流道方向, 在與中山路交叉口等紅燈,
在變綠燈時, 當時是只有兩線道的慢車道, 車號5067-YA 寶藍色 Legacy從後面右側插隊硬切進來,
旁邊是一台計程車, 還不打方向燈, 一點行車的禮貌也沒有, 後來過了路口,
在前後距離很近的狀況下, 他快速變換車道, 方向燈剛閃馬上就切.
我是在計程車後方看這清楚了過程, 車上沒有行車記錄器, 只能後來在紅燈時拍照.車上沒有行車記錄器, 只能後來在紅燈時拍照.
<引言結束>
我只要看任何一輛車不爽,是不是就可以這麼幹?或是看一個男生不爽, po張照片說他剛剛在路上/公車上/MRT上摸旁邊女生的屁股...
王建昌 wrote:
樓主要是有行車記錄器,它就一定可以達到被開單的標準,
就因為它可以被開單, PO出來砲它難道不對,不該被遣責嗎?
請問你是交通警察嗎?還是在交通裁決所上班?單就一方的講的就可以判定達到被開單的標準,小的覺得你的眼力+推論的能力實在是可以讓你進入全球百富的行列。
王建昌 wrote:
PO出車牌號碼有什麼不對... 這樣不行嗎
那你開車出來就不要掛上車牌啊..
掛上了還怕被人家看到 會不會太怕死了點
沒作壞事沒人想要拍你啦..
借問你的車號?借我po一下啊...怕什麼,那你開車出來不要掛上車牌啊...掛上了還怕被人家看到 會不會太怕死了點?
路上的事,路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