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似乎很多這種隨意抓圖,亂槍打鳥的例子。只要網路上車牌沒遮,就會被抓下來亂掰一個理由檢舉。檢舉成功有獎金,亂檢舉卻沒事。 也算是另一社會亂象。提醒各位 愛車要PO上網、一定要遮牌!要不就改個車號。拍別人的車就更不用說了。
照片是2009拍的---相機廠商 Sony Ericsson相機型號 K770i軟體 R8BC004 prg1201-7591_TAIWAN_VI 0.0修改時間 2009-05-11 16:22:07Exif 版本 V2.2拍攝時間 2009-05-11 16:22:07圖片尺寸 640 x 480曝光時間 1/500s光圈 F 2.5曝光模式 自動 人像感光度 ISO 100曝光補償 EV 0測光模式 中央平均閃光燈 關 強制拍攝距離 未知白平衡 自動批次處理 關---一年後拿出來檢舉???何意???
唉!不是惹到眼紅的人就是吃不到葡萄說酸了,這種車要低調也低不起來....只能說檢舉人遇到每台類似車可能會想在車門塗鴉一下,再分析檢舉人心態可能曾被該類型車海放過,或是小時候媽媽抱太少或太過的因素吧!!!!不然就是土裡讓他種出包子的想法才有行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