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g.tw wrote:
前天01/22在中山...(恕刪)


要嘛就開近一點閃大燈可接受,按喇叭就覺得你沒品
要嘛就直接超車即可

發現有刮痕,要就當下處理
你放走人現在還在怨嘆什麼

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COCO5550 wrote:
幸好他不是拿刀拿槍來...(恕刪)


你好
重點是
按喇八 & 閃燈的 連最後刮車的
都是ALTIS 不是我
kgy123 wrote:
TOYOTA ?放下...(恕刪)


真的,只要是南下車道一過泰山收費站往林口,我一定都毫不猶豫往最外車道切出去,建議高工局把那大大的警語看板改為"慢車請行駛最內車道"
alex0508 wrote:
要嘛就開近一點閃大燈...(恕刪)


小弟國文造詣不佳
如下說明

你說那小阿以約100公里時速,佔據最內車道
>>>>>[ YES]

而你緊跟在後,閃他燈+按喇叭,對方依然不變換車道?
>>>>>[因我在中先線前方有一車A 時速也不快 我想切到最內道 是ALTIS按我喇叭 又閃我遠燈]

而你打算超他的車,那你就切到中線往前衝不就超過他了嗎?
>>>>>>[如上]
為何還要切回內線,再切回中線?
>>>>>>[由內側車道超過A車後 我又回到原車道 也就是A車前面]

想要表達的
就是一個悶字
就因為他在一家老小

謝謝回覆

1. 首先對於在過到內車道對龜速車閃燈+喇叭 表是讚同!!!
內車道本來就是給車速較快的來使用, 若要開慢, 請到中間或右線車道

2. 發現車被刮的同時,管車車內載誰, 當場說請處講明白, 要怎麼賠什麼的!
離開後,想都別想了~

3. 車身刮傷若沒有深到見底漆, 大概讓美容廠拋一下, 就看不到了~
fgg.tw wrote:
小弟國文造詣不佳如下...(恕刪)


他開一百佔內線是合理的....應該是你超車時強切車道造成他的驚嚇...目前只有你單方面說法...誰有理也說不準

不過公怖人家車號就是你不對了
mccmcc wrote:
提幾個問題啦!

一、如果人家時速都開100了,要超車幹麻還要"按喇叭又是閃遠燈",既然技術高超,不是應該自己想辦法過去嗎?(恕刪)


這位大哥..您的觀念百分之百錯誤!!!

國道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基本上超完車後就應回到中間或外側車道
如要行駛內側車道請以最高速限110KM/H的速度以免妨礙其他用路人!


樓主所述的頭又大既佔用超車道也不以最高速限行駛..
已妨礙其他用路人..樓主超完車反被按喇叭閃遠燈已經很委屈了還被刮車!

這已無關技術高超或當下有無別的車道可以超車問題!
而是占用車道妨礙其他用路人的駕駛還理直氣壯認為自己沒錯的行為令人憤怒!
有時候大可切換別的車道去超車..
但是就是不爽龜車占用超車道必須閃一下大燈以消心頭之怒!

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就算已經開300看到後方有一輛速度比你還快的車..
他們都會很有駕駛禮儀的自動讓道!

我也遇過頭又大在超車道開90..我在後方閃遠燈他居然給我緊急煞車!
我已經事先確認前方並無車輛或擁塞情形..龜車在內側就是不對!
後來我以牙還牙超到他前方急煞..他老兄惱羞成怒一路追著我跑!
我開到13格他還是跟上來..證明他是能開快一點但卻故意占用超車道!
後來我開到15格他就沒再跟了!

這些駕駛人真的超沒品!
我被急煞&跟車就已經很不爽了!
更何況樓主的愛車被惡意刮車!

為了避免出遊遇到這種不悅的事情..
我現在幾乎都在外側車道超車!
我覺得我們的國道已經本末倒置..內側變成龜車專用道了!!!

還請樓主釋懷!不要讓這種沒品的人影響自己的心情!!!
車車打個蠟應該就OK了!
切記下次遇到這種沒品的一定不能下交流道或停車!
要開到他不跟為止保障自己的安全!!!
舒馬克相信 '' 技術可以彌補一切 ''
fgg.tw wrote:
前天01/22在中山高西螺路段南下,一部TOYOTA ALTIS 2732-JY 龜速(約100)行駛最內車道, 我想超車並切到他前面, 結果又是按喇叭又是閃遠燈, 但我並不是硬擠, 少說2,30公尺, 超過後我又回到原來車道(中間),

好死不死, 我進西螺休息站, 他跟著也進來, 就停我旁邊, 我沒察覺, 我離開車子一下, 他鬼鬼祟祟靠著我的車子, 直到我老婆問他說, 有事嗎? 他才離開,
仔細檢查他靠近過的右側 & 後廂蓋, 都有痕跡(確認原來沒有), 心中一把火, 他不斷說"我沒有",
看他載老父母, 老婆又抱著嬰兒, 心想再鬧下去, 一定沒完沒了, 我自己遊興也沒了, 所以心裡告訴自己, 應該打打蠟就過去了,

只是這幾天, 心裡一直掛著這件事, 到底我這麼做對不對? 一直問我自己?
但是, 這件事, 讓我的假期, 蒙上一層陰影,

到底, 我該放下嗎? 怎麼放下?

請問大家, 遇到這樣的事, 該怎麼辦???
.(恕刪)



會不會是樓主自己疑心病作祟:

看來樓主可以花個時間去找個心理醫生談一談;

建議開版大將原PO再編輯一下
因為還是有很多人看不是很懂
也順便將對方車牌遮一下
ashburn68 wrote:
他開一百佔內線是合理...(恕刪)

純就車道車速規定說吧...版主的實際作為先不討論
首先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是超車道或限以最高速限行駛
這是高速公路局立在高速公路上的告示牌說的
該路段最高速限是每小時110公里
除非該車正在超越其他車輛
否則以100公里的時速走在內側車道
怎會是合理的
這有請樓上大師開釋說明一下...


不過版主都離開現場了...
也該釋懷放下了...
快過年了烤漆烤一烤吧
換個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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