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之鎚凸鎚?接第2起aeb偵測失效死2人

R.I.P.
R.I.P.
R.I.P.
R.I.P.
R.I.P.
R.I.P.
R.I.P.
R.I.P.
R.I.P.
R.I.P.
icchenk wrote:
我沒說車輛ACC暴衝...(恕刪)


既然你都說是車主高速閃車自撞了
問題就很簡單啦

AEB沒有保證不會撞到
AEB在NCAP的要求
與車廠設定中是有速域限定的
況且駕駛在不知名的狀況下沒踩剎車
當然就更不是AEB的錯

就像下雨天高速你打滑了
你也不能怪循跡防滑
不是嗎?
Saber422 wrote:
AEB在NCAP的要求
與車廠設定中是有速域限定的
況且駕駛在不知名的狀況下沒踩剎車
當然就更不是AEB的錯
...(恕刪)



AEB的速域限定請見下表(再貼一次)


"若速差大於以下指定速度,City Safety自動煞車功能無法預防碰撞,但可減輕碰撞後果....(恕刪)"

這句話的意思是,若小於指定速度有機會煞到停,若大於指定速度,AEB仍會作動,提供必要煞車力道以減輕碰撞後果.最多可以減少60Km時速.例如原本以時速100衝下閘道,有可能減速到時速40再追撞,如此將可以大幅減低重大傷害.
所以不會有人質疑,高速時AEB依然會碰撞的可能性...但在此例中,會被質疑的是AEB在下閘道時似乎完全未見作動跡象.這和車主有無踩煞車沒有關係.因為...如果有踩煞車,如你所說應該會減速,並解除任何系統介入....如果因不知名狀況沒踩煞車,那麼AEB系統應該要主動幫踩煞車(因為前方有車)..無論有無人為煞車/自動煞車,應該都是要減速的才對.所以車主有沒有踩煞車不是重點(這也是很少人和你戰這點的主要原因),觀察重點在為何沒有減速?


上週六我有去開一遍

下高速公路不下民權 延路一直開 不換車道 是 不會下信義

必須過仁愛 之後 要亮右方向燈 才能移到外線下信義 整路標線都很清楚

不亮方向燈 ACC會一直延地上標線往前開去木柵⋯⋯

也就是說 車是自己開的 這件事不成立

車主 在過了仁愛 ,打方向燈,換過車道 車才會下信義


為什麼 影片之前幾秒 他能加速到那個速度 讓你看到衝出 閃避⋯⋯

沒車 至少 整條下信義匣道 空出來了 一段時間

怎麼會空出

什麼理由要加速

怎麼不煞車,理論上 煞車應該是反射動作 卻沒動作


希望快點有真相

亮哥+ wrote:
AEB的速域限定請見...(恕刪)


阿,這不是我已經分析過你的邏輯了嗎
明明駕駛是出交流道後才發生事故的

你還是很執著在前一個閃避點有無減速
意義不大啊
那個閃避點明明不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又不是有擦撞

既然車子閃避了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有可能是city safety閃的
那就表示雷達有抓到那個障礙成功閃避了
如果是系統自行閃避一定會有警示
接下來就是駕駛沒反應的問題
或是駕駛可能錯誤反應
踩錯還是不醒人事之類的
這都沒有線索所以我不敢亂說


或是很多人亂說的ACC暴衝
但我早就推論過這段了
就算ACC暴衝
駕駛踩煞車也能斷油路
所以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但總之就是駕駛沒踩煞車


第二、city safety沒有抓到
沒抓到不重要
因為AEB本來就不保證一定都能有動作
或許它有發出撞擊警示才讓駕駛自行閃避

但既然是駕駛遇到路況自己閃避了
那駕駛為什麼後來沒煞車呢?


你一直鑽牛角尖在前一個可能碰撞點有無減速幹嘛呢
那個位置明明就沒有撞到啊
然後…你又要去翻說明書了嗎?
Saber422 wrote:
你一直鑽牛角尖在前一個可能碰撞點有無減速幹嘛呢
那個位置明明就沒有撞到啊..(恕刪)


因為,這個點如果有效減速了(也是City Safety該發揮功能的重要時刻)...今天車主或許可以活著向大家說明事發始末...所以你說重不重要呢?有系統性思惟的人,既推前因也測後果,絕不會像你這樣選擇性失憶,刻意略過重要時刻.


今天應該是頭七吧?車主都這樣了...你一直問,下了閘道到撞擊點短短幾百公尺,他為什麼不踩煞車?反正他也無法活過來回答你...也許,我是說也許....車主也許踩了煞車但車子依然暴衝.這也不是沒有可能.
亮哥+ wrote:
因為,這個點如果有效...(恕刪)


你這麼會解釋
那我跟你說
車主如果沒上高速公路
提前下交流道沒開那一段路
還是在出門前再多上一次廁所
都有可能沒事呢

我不知道你們腦筋怎麼轉的
那個位置明明就沒事故啊
Volvo這麼硬沒閃避直接撞下去可能還沒事哩


你硬要扯
那乾脆說也是那台靜止車害的算了
Saber422 wrote:
那個位置明明就沒事故啊..(恕刪)


但是City Safety沒有幫車主減速....照其他網友猜測是閃車



Saber422 wrote:
那乾脆說也是那台靜止車害的算了


但是那裡沒有靜止車....請不要再造謠了.

本樓二大謠言:
1. 踩著油門,AEB就關閉了...
2. 超過AEB速限,AEB就關閉了....
亮哥+ wrote:
因為,這個點如果有效...今天應該是頭七吧?嘆氣車主都這樣了...(恕刪)


我跟你說,不要裝暖男了啦

那位車主會買Volvo就是喜歡那台車
認同這個品牌

發生這種事故大家都覺得真的很遺憾
你認為你們毫無是非的指責車主愛車的品牌

連一點明確的證據都沒有
然後一直拿根本沒造成事故的位置來怪車廠

你覺得車主會很高興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